又是“513”,近20年来每到这一天,大法弟子都要举行庆祝活动,为师父李洪志祝寿。这一天被法轮功称为为“世界法轮大法日”,但是,关于“世界法轮大法日”的缘起、这一天与李洪志出生日期的关系,许多人并不清楚。反邪教专家厉洁给你仔细讲一讲。
大量证据显示,李洪志改过出生日期,这一点李洪志本人也承认。
一、问题的提出
对于法轮功来说,这是一个重大问题,因为涉及到法轮功的“世界法轮大法日”。笔者本着对法轮功创始人李洪志、对历史负责的态度,收集了大量证据资料,对该问题进行了审慎考证。
二、关于李洪志出生日期的争论
(一)李洪志自称出生于1951年5月13日
李洪志1993年2月24日手写的个人简历称:“本人1951年5月13日出生于吉林省公主岭市,父母都是医生。”
1993年2月24日李洪志手写的个人简历
1994年6月版《中国法轮功(修订本)》P158《介绍李洪志先生和他所创立得法轮功》称:“李洪志先生1951年5月13日(阴历四月初八)出生于吉林省公主岭市一个普通的知识分子家庭。”
1994年12月版《转法轮》后的《中国法轮功创始人、法轮功研究会会长李洪志先生小传》重复了以上说法。
与李洪志1993年2月24日手写个人简历不同的是,在李洪志著作《中国法轮功(修订本)》和《转法轮》中,他的出生日期后都加了“阴历四月初八”。
《转法轮》中李洪志出生日期后加了“阴历四月初八”
(二)官方指证李洪志改生日
1999年7月22日新华社发表公安部研究室的《李洪志其人其事》称:“李洪志,男,1952年7月7日出生于吉林省公主岭市(原怀德县公主岭镇)。据长春市公安局绿园分局绿园派出所证明:1994年9月24日,李洪志将出生年月日由1952年7月7日变更为1951年5月13日,并重新办理了身份证。经查公安机关“常住人口登记表”和李洪志原在单位保存的《专职保卫干部登记表》、《干部履历表》,李洪志的出生年月日也均被涂改为1951年5月13日。但其《职工晋级定级报告表》、《入团志愿书》以及1986年12月31日办理和1991年3月31日补办的身份证上,出生年月日仍为1952年7月7日。
李洪志为何要将生日由1952年7月7日改为1951年5月13日呢?原来相传佛祖释迦牟尼的生日是我国农历的四月初八,而1951年5月13日恰好是农历四月初八,李洪志将自己改为与佛祖同日诞生,其目的是称自己是‘释迦牟尼转世’”。
(三)李洪志的辩解
1.1999年7月22日,李洪志通过自家网站发表《我的一点声明》说:“有人造谣说我改过生日,这是事实。可是,是文革中政府把我的生日写错了,而我只是把错了的生日改回正确的生日而已。至于说释迦牟尼也是这个日子生的,这与我有什么关系。也有许多罪犯也是这个生日哪!我也从来没说过我是 释迦牟尼。”(编者注:此文于2004年被法轮功网站删除)
2.1999年8月2日美国《时代周刊》记者Anthony Spaeth电话采访李洪志,提问:“政府指控你将生日篡改为释迦牟尼的诞辰”。李洪志回答:“在文革期间政府把我的生日弄错了。我只不过是改回来了。在文革期间有很多身份证搞错了的事情。一个男的变成女的,女的也可能成了男的。在别人想要诬蔑你的时候,他们会找出一切可能的事情来诋毁你。和释迦牟尼同一天生日又怎么了?好多 罪犯也是那一天生的。我从来没有说过我是释迦牟尼,我只不过是个普通人”。
(四)官方跟进披露李洪志改生日的证据
中新社1999年7月25日报道《长春官方反驳李洪志关于生日档案说法》称,长春有关方面认为,李洪志指称是政府工作人员写错了他的出生日期,根本就是谎言。
1.1994年9月24日,李洪志通过长春市的绿园派出所将户口底簿出生日期由1952年7月7日改为1951年5月13日(农历四月初八)。李洪志将其出生日期更改后,其人事档案中的出生日期大部分也改为1951年5月13日,只有1975年的《入团志愿书》和1983年的《转干审批表》的出生日期未作改动,仍是1952年7月7日。而且,上述两份文件均为李洪志本人亲笔填写。
职工登记表中李洪志填写的出生日期为“1952.7.7”
“入团申请表”显示李洪志填写的出生日期为“1952.7.7”
2.长春警方提供了一个证据:从李洪志出国护照审批表上可以查到,他持有的3个身份证分别是1986年12月31日和1991年3月31日和1994年10月20签发的,其中前两个身份证的出生日期为1952年7月7日,第三个身份证的出生日期为1951年5月13日。显然可以看出与他1994年9月24日将户口底簿出生日期更改的事实相吻合。
3.中新社1999年7月29日报道《李洪志伪造生日档案又出新证》称,吉林省警方从李洪志的驾驶档案中发现李洪志伪造出生日期的二个新证据:一是由他亲手填写的《机动车驾驶员报考审批表》和《机动车驾驶员登记表》,二是亲手为李洪志接生的潘玉芳老人的指证。
《机动车驾驶员登记表》上的正式证号为1201953,原证号为14050。在该登记表和《机动车驾驶员报考 审批表》上面“出生年月”一栏里,清晰地写着“1952年7月7日”,在居民身份证号一栏里写“22010452070736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身份证号的填写办法,第7至12位是出生年月日。以上这些文本,是李洪志于1994年8月17日填写的,距离他更改户口上出生日期的时间,只有37天。
4.吉林省公主岭市八十高龄的潘玉芳老人,五十年代初曾与李洪志的母亲卢淑珍同在吉林省怀德县公主岭镇(现公主岭市)一家名为“寿山医院”的私人诊所做助产士,并同住一个宿舍,47年前曾亲手为李洪志接生。她向记者指证,李洪志出生于1952年7月7日,而不是1951年5月13日。潘玉芳说: “卢淑珍分娩时难产,是我不得已给她注射了催产素。婴儿生下来时,已经全身发紫。这个婴儿便是李洪志。”
(五)第三方证据印证李洪志改生日
1.凯风网2013年5月13日《李洪志改生日过程》称,1994年9月23日,李洪志找到时任长春市公安局指挥中心调度处副处长的徐寅筌,说当年当兵复员落户时年龄搞错了,让徐帮改过来。徐找到在绿园派出所当教导员妹夫王长学,以李洪志身份证丢失为由补办身份证。王长学在《加急制作居民身份证审批表》上签批同意,并找到警员孙莉萱办理了相关手续。徐寅筌拿到《加急制作居民身份证审批表》后,到长春市公安局三处制证所为李洪志制作了新的居民身份证,也就是这次,李洪志出生日期由1952年7月7日改为1951年5月13日。编码为220104510513361,签发日期为1994年10月20日。
警方常住人口登记表
徐寅奎供词1
徐寅筌供词2
2.中新社2000年1月27日报道《曾为李洪志更改出生日期的民警王长学被辞退》称,王长学是长春市朝阳区公安分局户籍科民警,1994年9月24日,在他担任绿园派出所教导员期间,凭空把邪教法轮功创始人李洪志的户口出生日期改动,由1952年7月7日改为1953年5月13日。长春市公安局根据《公安机关人民警察辞退办法》的有关规定,决定将王长学辞退。
三、由李洪志改生日引发的私生子话题
前期,各方重点关注李洪志改生日问题。2006年5月5日,网民“诙谐老人”在天鉴论坛发帖《李洪志是私生子》,此事才引起人们关注。此事要从李洪志父母相识、相恋、结婚说起。
(一)研究机构报告
吉林省社会科学院、吉林省反邪教协会1997研究报告《法轮功在吉林的发展演变过程》称,李洪志(原名李来)1952年7月7日出生于吉林省怀德县公主岭镇(现为公主岭市)。1953年举家迁至长春市。其父李丹(1926年6月3日生,1996年去世)与其母卢淑珍(1928年10月5日生)均为医务工作者。李丹一生坎坷,曾经历了四次婚变,李洪志母亲卢淑珍是他的第二个妻子。二人是1951年春在公主岭镇一个医疗培训班上认识的,同年秋结婚,次年生下李洪志(李洪志将生日改为1951年5月13日,并称其生日是文革期间政府给搞错了,纯属撒谎)。卢淑珍与李丹离异后,李洪志与妹妹李平、李君、弟弟李辉同母亲在一起生活,家境清贫,生活拮据。
(二)媒体披露李洪志父母结合细节
2013年5月13日凯风网《李洪志父母是如何走到一起的》称,1951年初,李洪志父亲李丹在吉林省四平市公主岭镇医师协会学习班上认识了当时在公主岭镇妇产医院当护士的芦淑珍。1951年5月,李丹求表哥谷发成的同学杨兆勋的爱人梁桂清当介绍人,李丹与芦淑珍确定了恋爱关系。1951年秋天,李丹与芦淑珍结婚。小家安在公主岭镇西三街,东侧是镇邮局,西邻裁缝赵九城家的成衣铺。
(三)李洪志母亲同事的说法
1.新华社1999年7月28日报道《潘玉芳老人指证李洪志伪造出生日期》称,曾亲手为李洪志接生的潘玉芳老人回忆,李洪志的父亲李丹、母亲卢淑珍相识于1951年春季,于1951年秋天结婚。
2.卢淑珍同事梁桂清说,李洪志说自己是1951年5月13日出生,可是,1951年春天的时候,李洪志的母亲卢淑珍与他父亲李丹那时在处对象,根本还没有结婚。
众所周知,十月怀胎,一朝分娩。
这就有个问题,如果李洪志出生于1951年5月13日,那当时李丹就要和挺着大肚子、即将分娩的卢淑珍谈恋爱。这个孩子肯定不是李丹的,李丹能容忍吗? 李丹会当年秋天就与刚刚分娩、带着私生子的卢淑珍结婚吗?
关于私生子问题,中国人十分忌讳,常作为个人隐私羞于启齿,并长期保密。但李洪志却公然宣称,他出生于1951年5月13日,还搞个“世界法轮大法日”,让弟子这一天给祝寿。李丹已经逝去,但李洪志的母亲卢淑珍尚健在。这样,卢淑珍将要永远背上婚前存在不正当性行为的黑锅。对此,卢淑珍会怎么想?李洪志的弟弟妹妹会怎么想?
四、结论
大量证据显示,李洪志改过出生日期,这一点李洪志本人也承认。
如果李洪志出生在1951年5月13日,他就是个私生子。
如果李洪志不是出生在1951年5月13日,那他就在生日问题上撒了谎,欺骗公众,丧失了起码的诚信。
不管如何解释,“世界法轮大法日”都根基不牢,给世人留下了笑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