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1月29日星期三

华侨网:法轮功自焚事件真相



  加拿大《华侨网》“正义特刊”于2014124日再次刊登《新华网》2001228日的文章《邪教的罪恶——李洪志实施精神控制造成天安门广场自焚悲剧》,《华侨网》总编周锦兴特为此文撰写了按语。 
  周锦兴的按语写道,“有人说2001年除夕夜,法轮功弟子到天安门自焚,是自私和愚昧的行为,这样说法有点儿苛刻,自焚者的愚蠢是迷信李洪志的鬼话和被欺骗,要说可耻的非李洪志和法轮功莫属,李洪志与法轮功组织害人无数,并不承认生事者是法轮功人,制造大量宣传推诿责任,虚构真相诬蔑中国政府。所谓「猛虎犹不噬亲儿」,在自焚中有两对母女,为了追求李洪志所说的「圆满」而自焚早日升天,享受李洪志口中的法轮功天国,要是说中国政府安排自焚事件来插赃嫁祸法轮功,是谁有这种能力,驱使这两位母亲把自己的女儿送死,只有被李洪志精神洗脑控制,才有这种魔力,要说自焚者不是法轮功人谁会相信,相反,反映了法轮功的邪恶和谎言,遗害不少错信法轮功的信众,这就是法轮功的可耻,其弟子何其可悲也! ”  

邪火还是“伪火”



  2001年1月23日,天安门广场发生了一起震惊中外的自焚惨案,随后得知,自焚者中有两对儿母女,一对儿是刘春玲和刘思影,另一对儿便是郝惠君和陈果!当时,很多观众在电视上看到陈果自焚前的亮丽照片,唏嘘不已,对她们母女深表同情,并十分痛恨使他们走上自焚之路的邪教法轮功!
  然而,自焚事件发生后,海外法轮功组织对此百般抵赖,自焚事件发生当天,法轮功发言人张尔平接受了自家媒体的“独家”专访,直接否认自焚与法轮功有关,称“法轮功的基本原则是‘真善忍’,而且法轮功创始人李洪志老师教导我们反对任何形式的杀生行为,包括自杀。”面对自焚惨案,当时已经被西方提名为“诺贝尔和平奖”的李洪志非常害怕失去这个荣誉,更害怕一旦承认了自焚者是法轮功练习者,他的教主地位将会被撼动,手中没有了信徒这个宝贵资源,不仅会断了他的财路,更会遭到国际反华势力的抛弃,因而,李洪志则狠心地把这些忠心耿耿的自焚弟子一脚踢出法轮功的队伍,拒不承认他们是大法弟子,气得自焚事件的组织者之一薛红军双手颤抖着说:“他们是睁眼说瞎话,李洪志想推脱责任,天理难容啊!”2003年5月,国际“追查迫害法轮功组织”撰写并发布“天安门自焚调查报告”,宣称“‘1·23’事件是中国官方诬陷法轮功的一个阴谋”,并把‘1·23’自焚事件改变成电影《伪火》,到处散发诬蔑中国政府一手炮制了天安门自焚事件的反动传单,蓄意煸动在邪教精神控制下的法轮功练习者对政府的仇恨情绪。
  其实,这是一场由李洪志和法轮功一手导演的邪火,是李洪志精神控制下的必然结果。
  其一,李洪志宣扬“除魔”说。在《转法轮》一书中,李洪志在讲杀生问题时说,杀生是有罪的,修炼人不能杀生,杀生会造很大的业力。之后举了一个释迦牟尼在森林里洗澡的例子,他说释迦牟尼让他的弟子打扫浴缸,他的弟子说:浴缸里爬满了虫子。释迦牟尼说:我叫你打扫的是浴缸。这样几经周折,弟子终于明白了释迦牟尼的用意,把浴缸打扫干净了,那些虫子自然也被杀死了。这段文字存在的一个隐意就是:当有人干扰我们的生存环境时,就应该把他杀掉嘛。李洪志这里不是直接命令你去干什么,而是带有很强的暗示性,他让弟子怎么悟怎么做,怎么悟都没有错。有人读了这段文字就悟到:师父实际是告诉我们,谁干扰我们炼功就应该杀掉他们。因而,有些法学得好,悟得深的弟子就先行一步,开始杀人“除魔”, 如黑龙江伊春市法轮功痴迷者关淑云,为了“除魔”掐死自己的亲生女儿;新疆法轮功练习者林春梅、温玉平为了“除魔”杀害了宾馆的服务员;傅义彬举刀杀死自己的父亲、妻子,将母亲砍成重伤……有人说傅义彬是精神病,可是,他炼法轮功之前很正常,炼功之后为什么精神就出偏了呢?这难道不是法轮功的歪理邪说将他导向了人生的深渊吗?当然,有时李洪志也对杀生问题说得很明,如他就说过这样的话:“大逆之魔是该杀的。”(《法轮大法义解》)“忍不是懦弱,更不是逆来顺受……如果邪恶已经到了无可救无可要的地步,那就可以采用不同层次的各种方式制止、铲除”(《忍无可忍》)等。
   其二,李洪志宣扬杀生“度人”说。他说:“那些被杀后的生命实质的恶劣处境,痛苦承受与物质的损失,修炼者就要在圆满自己的一切过程中用自己修炼的成果来救度或给其福报。那么从这一个角度来看,被杀的生命所得到的补偿要比自己在人中得到的,相比之下无法比,那么这就是善解了恶缘。”(《大法是圆融的》)在《瑞士法会讲法》中说道:“你们有一部分伤害的生命将在你们未来圆满的世界里成为你世界的众生,就把这些事情变成了好事了。如果被伤害的生命它知道:噢,我将去佛的世界,它会挺着脖子让你杀它,它会高高兴兴让你杀它。”李洪志还说:“既然能够做到放下情,放下名、利,,那么何不把怕杀生的本身也放下呢?!这不是去掉了最后的执著了吗?”可见,在法轮功里,修到一定的“高层次”,不仅可以杀生,而且杀生也没有什么可怕的,更何况那种杀生也不能叫做杀生,已经完全没有杀生的概念了,杀生实际上是等于“救度众生”了。
   其三,李洪志鼓励弟子的自杀行为。在《转法轮》中,李洪志举了一个唐山大地震时的例子,说那些没有死去的人都有一个感觉,那就是在死亡的那一刻,感到没有身体的束缚,缥缥渺渺的有一种特别美妙的感受;李洪志还多次说过:“放下生死就是神,放不下生死就是人”!早在4·25事件发生时,李洪志就希望弟子们“流点儿血才好呢。”在《我的一点感想》中说:“要知道人一旦知道了真理和生命存在的真正意义,为其舍命而不足惜的。”《加拿大讲法》中说:“特别是那些为大法失去人体的,都是在证实法中体现出来的伟大。”《大法坚不可摧》中说:“哪怕真的脱去这张人皮,等待大法修炼者的同样是圆满。”
  天安门自焚事件发生前,李洪志曾发表过一篇经文《去掉最后的执著》,其中说道:“其实这也是到了放下最后执著的时候了。作为一个修炼者你们已经知道了,也做到了放下一切世间的执著(包括人体的执著),从放下生死中走过来了。”这些自焚者受这篇经文的影响很深。另外,我与一些原法轮功练习者交谈时,他们说,炼功的时候,“师父”让他们做了梦都要悟一悟,是在梦中点化他们什么。天安门自焚的组织者刘云芳就是做梦梦见他们在天安门涅磐了,因为那时李洪志鼓动他们都走到天安门去,说如果不走出去就圆满不了……这种种的暗示与诱导,对那些容易接受暗示的法轮功群体来讲,无疑是一种可怕的陷阱,而陈果母女就不幸陷了进去。
  也许有人会说,那么多炼法轮功的,为什么只有这几个人去自焚?事实远非如此,在1999年中国政府取缔法轮功以前,就已经有一千四百多例法轮功练习者拒医拒药而死亡,以及一些自焚、自杀、杀人、精神崩溃的例子。我也亲眼看到过法轮功练习者精神出偏的事情,这绝非个例,而是一种潜在的发展趋势,也就是说,如果长期修炼下去,最终都是走上不归之路,最终的结局不是自焚、自杀、杀人,就是精神崩溃,或者拒医拒药而病亡!现在,坚持修炼法轮功的人生命越发脆弱,或正当英年,因拒医拒药而早逝,如法轮功骨干封丽丽、李国栋、韩振国、吴凯仑等等,连李洪志的亲妹夫、法轮功重要骨干李继光也没有逃脱中年病亡的厄运,而李洪志对此竟然是束手无策;法轮功痴迷者丛龙学杀死他的亲姐姐,法轮功人员李远根杀人被判死缓,法轮功痴迷者王胜英自杀身亡……这样的例子数不胜数,所以,天安门自焚事件是一场不折不扣的邪火!《伪火》之说,不过是暴露了法轮功一贯的罔顾事实、无中生有的百般抵赖的嘴脸!
  在这些歪理邪说的蛊惑下,一场邪火夺去了刘春玲母女的宝贵生命,毁掉了郝惠君与陈果的优雅与美丽,使王进东饱受痛苦的折磨,也为刘云芳、薛红军留下了无尽的忏悔……这场邪火将永远成为法轮功残害生命的铁的证据,成为法轮功邪教头目李洪志洗刷不掉的罪恶污点!

法轮功信徒发生多起自焚事件



  2001年的1月23日,正值中国农历除夕,王进东等7名“法轮功”痴迷者制造了震惊中外的“1·23”天安门广场自焚惨剧,最终造成了两死三重伤的惨剧,这就是骇人听闻的“1·23”自焚事件。
  其实,“法轮功”自焚案又何止发生在天安门广场上的那一幕:
  1999年7月25日,山西屯留县王庄煤矿退休工人李进忠和王庄矿职工子弟、山西煤炭管理干部学院学生常旭驰因练习“法轮功”而走火入魔、自焚身亡;
  2000年4月4日,吉林九台市的法轮功痴迷者阎继刚为了追求所谓的“圆满”,在二道沟乡西山村的野地里举火自焚。
  2000年4月7日,河南省息县项店镇曹集村曹丽,带着1岁的儿子在家中一起自焚身亡;
  2001年2月16日,湖南常德人谭一辉只身一人来到北京,在海淀区万寿路当街自焚身亡,时年25岁;
  2003年9月29日,河南省济源钢铁公司职工王保涛在济源市世纪广场自焚身亡;
  2004年初,湖北省红安县刘杏桃在自家自焚造成大面积烧伤,抢救半年后不治身;
  2005年11月2日在,河北省石家庄市法轮功练习者李晓英,在北京市南长街南口东侧便道上自焚死亡;
  2006年1月24日,江苏省如皋市白梓镇朱正峰自焚身亡;
  ……
  这些自焚者有一个共同的身份,那就是法轮功习练者;他们有一个共同的师父,那就是李洪志。这些自焚者无不是受李洪志及其歪理邪说的蛊惑,罪魁祸首自然是法轮功邪教教主李洪志。
  一条条鲜活的生命逝去难道还不能说明问题吗?一张张烧得面目全非的脸难道不是活生生的见证吗?邪教要吃人的!

《伪火》包不住“自焚真相”



  2001123发生在北京天安门广场上的法轮功群体自焚事件,不但让参与自焚的法轮功痴迷者受到身心伤害,更成了揭露法轮功残害生命的铁证,事件发生至今,境外法轮功组织为了推脱责任,掩盖邪教本质,经常在自家媒体刊文狡辩,多年前,法轮功媒体专门制作记录片《伪火》,作为长期向社会造谣惑众的道具。笔者认为,虽然当年法轮功组织把自家刚成立的电视台伪装成“海外华人联合创办的国际性、独立、非盈利华语电视台”,花费了不少心机与财力制作《伪火》,为“1.23自焚事件”推卸责任,但《伪火》如一张薄纸,无法包住“1.23自焚事件”这起真火! 
  《伪火》可造假自焚者身份,但改变不了自焚者真实身份 
  《伪火》可以编造王进东的虚假身份,将王进东说成是“公安内线”,并把国内报道“自焚事件”时刊出的王进东年青时的照片与自焚时和自焚后的照片加以“量化比照”,以证明存在“三个王进东”,嘲笑王进东在自焚时用“散盘”,而不是法轮功另一种打坐形式“双盘”,但却不能改变王进东妻子女儿及亲朋好友还包括熟悉王进东的人们对王进东真伪性的认知,也改变不了和王进东一起修炼法轮功的功友及知道王进东修炼法轮功的人们对王进东拥有的法轮功弟子身份的认知。 
  “伪火”可假借医生名义信口开河,但无法改变医学知识 
  “伪火”可以找个人穿上医用白大褂,以医生的角色,对着被法轮功组织剪辑处理过的刘思影影像资料大谈气管切开手术后不能说话与唱歌等所谓的“医学常识”问题,但不能推翻在互联网上都能查到的气管切开手术后可以说话的“医学知识”,也不能掩盖得了刘思影说话与唱歌原本就是相隔一段时间的两次采访的内容,相反,恰恰让曾经看过国内媒体两次对刘思影报道的社会公众,看清楚是法轮功的“伪火”在刘思影说话与唱歌的影像报道上留下不可告人的手脚痕迹! 
  《伪火》可篡改西方媒体内容,但无法阻止人们阅读真实内容。 
  《伪火》可以通过篡改美国《华盛顿邮报》记者菲利普在开封的采访报道来否定参与自焚的刘春玲母女是法轮功弟子,但法轮功组织却无法将菲利普记者的那篇采访原文从美国《华盛顿邮报》上删除,懂英文的人只要把那篇原文看一遍,就能知道法轮功是如何篡改了那篇文章。 
  《伪火》可用“经文”否定自焚者身份,但无法掩盖诱导、驱使弟子“杀生、自残”的白纸黑字 
  《伪火》和法轮功组织可以用“法轮功认为自杀有罪”,在法轮功的“教导”中找不到“杀人”和“自杀、自焚”的依据来否定参与自焚的人不是法轮功弟子,但不能把李洪志公开发表的“经文”中存在着诱导、驱使弟子们为了法轮功的事情可以去“杀生”,可以去放下生死的论调隐藏或删除,在此,笔者就从李洪志所谓“经文”里列出几处,以表明笔者并没有冤枉法轮功组织: 
  李洪志在《转法轮》中专门谈到“杀生”问题,并自称过去佛教讲的杀生就是指“杀人”,他一方面承认“杀生”会产生“业力”、“有罪”说,主张不要杀生,另一方面对“杀生”又持认同观点,并举例说飞进房间的苍蝇、蚊子“轰不出去,那么打死就打死了”。为了让弟子们接受他这种“顺我者不杀,阻碍我就杀”的逻辑,还专门又编造了一个佛祖洗澡叫徒弟去打扫生满虫子的浴缸故事。2000年,为了教唆弟子们从家里走出来继续为被政府取缔的法轮功叫屈喊冤,李洪志先是向弟子们又抛出“圆满”诱饵,在“走向圆满”的文章里表示“弟子们等待着圆满,我也不能再等下去了”,接着又向弟子们发“摧命符”“去掉最后的执着”,声称“其实这也是到了放下最后执著的时候了。作为一个修炼者你们已经知道了、也做到了放下一切世间的执著(包括人体的执著)” 法轮功的《伪火》还对刘春玲不是烧死是打死等问题上大做文章,笔者就不浪费笔墨进行解释,看过当时媒体报道的人,特别是事发在现场的那些人,决不会相信政府在光天化日之下,选择在天安门广场当作众多的游客,乱棒加害一位女性! 
  《伪火》虽然漏洞百出,胡编乱造,但法轮功组织为了增加其欺骗性,在《伪火》抛出不久,专门为《伪火》弄出一个“国际”电视节“荣誉奖”出来。不过,如果有人感觉对这一奖项比较陌生,想通过互联网对此奖项进行了解的话,就能够发现更大的惊奇,这就是无论是用何搜索,也查不到哥伦布国际电影电视节是一个什么样的评奖机构,只能查到《伪火》获第51届哥伦布国际电影电视节荣誉奖这个信息,至于51届哥伦布国际电影电视节其它获奖的作品内容,51届前的信息内容及51届后的信息内容几乎查不到完整的信息!事实证明,法轮功组织为了推卸弟子自焚的罪责,确实在玩弄伪火! 

自焚之火是如何烧起来的?



  2001年1月23日,13年前的农历除夕,7名法轮功痴迷者在天安门广场自焚,造成2人(刘春玲及其女儿刘思影)死亡、3人(郝惠君及其女儿陈果、王进东)严重烧伤的悲惨结局,这就是震惊中外的“1·23”自焚事件。事后,经中外多方查明,这起自焚事件完全是李洪志对法轮功痴迷者进行蛊惑、唆使和直接精神控制的结果。那么,作为这场惨剧的直接制造者,李洪志是如何一步步将他们引入自焚之路的呢?
  众所周知,邪教的共同特征之一就是对信徒实施精神控制。薛红军,“1·23”自焚事件的主要策划者、组织者、参与者,在清醒后认识到李洪志一直在对法轮功修炼者进行利诱和威逼。一方面,李洪志极力宣传“天国世界”的美好,另一方面又大力贬低地球和人类,让修炼者树立弃世的念头。“再一个,李洪志还恐吓大家。”薛红军说,“他讲了一个形神全灭的问题……每个人都是从无比美好的空间最后掉、掉、掉、最后一步掉到这,成为人了。成为人以后呢,就最后给你一次机会,让你修炼,让你返回去。如果你返不回去,最后的结果就是形神全灭!”
  除了使用这些文字在心理上的威逼利诱,李洪志还要求修炼者日复一日背诵“经文”,并互相切磋。于是,在这样高强度、封闭性的持续修炼中,修炼者的批判性思维被消磨,理性思考能力丧失,思想逐渐被钳制,最终沦为李洪志的精神俘虏,任其摆布。
  1999年7月,国家依法宣布法轮功是邪教,予以取缔。随后,逃在境外的李洪志加大了精神控制的力度。2000年6月至2001年1月初,李洪志加紧活动,接连抛出多篇“经文”,召开2次“法会”,反复发出“号召”,让弟子走出去“正法”,将弟子作为其对抗政府的工具。
  2000年6月18日,李洪志发出《走向圆满》,称“顶着压力走出来证实法的弟子是伟大的。”又表示“不能使罪恶再延续了。弟子们等待着圆满,我也不能再等下去了。”用“圆满”要挟弟子,催促他们顶住压力,走出去公开与政府作对来“正法”。
  1个多月后,8月12日,李洪志又抛出《去掉最后的执著》,赤裸裸叫嚣“其实这也是到了放下最后执著的时候了。作为一个修炼者你们已经知道了、也做到了放下一切世间的执著(包括人体的执著),从放下生死中走过来了。”“去掉最后的执著,你们在修炼中所完成的一切已经成就了你们未来无限美好与神圣的果位。”连连使用“最后”二字,更紧迫地煽动弟子走出去“正法”。又说“一个修炼者在修炼中,无论付出多少,圆满时一定会得到多少。”暗示弟子采取放下人体的极端方式“正法”,日后“圆满”时将得到更多。
  紧接着,2000年10月和12月,李洪志分别在美国旧金山和北美大湖区召开“法会”,宣称“现在是最后修炼、得法的机会”,是“真正圆满”的最后期限,煽动弟子在世纪之交“修成正果”。
  2001年1月1日,李洪志再次刊发“经文”《忍无可忍》,鼓动弟子“忍不是宽容已经没有了人性、没有了正念的邪恶生命无法无天的败坏众生与大法在不同层次的存在,更不是对杀人放火的无视……如果邪恶已经到了无可救无可要的地步,那就可以采用不同层次的各种方式制止、铲除。”这一次,李洪志公然使用了“制止”、“铲除”这些具有血腥暴力意味的字眼,煽动的力度进一步加大、指示进一步明确。
  美国交际学者、邪教专家弗洛·康韦(Flo Conway)和吉姆·西格尔曼(Jim Siegelman)认为:“几乎所有主要邪教和类邪教组织,以不要思考和‘精神控制’的某些形式作为它日常计划的一部分……长期受到精神控制,突然重新调整到不思考的新环境中,则可能会使大脑生理受损。我们发现,当这种情况发生时,大脑的信息处理能力可能会中断或进入一种完全中止的状态……迷失方向,迷离……幻觉,而且,在极端的情况下,大脑可能完全萎缩。”确实,7名法轮功修炼者在李洪志一次紧于一次的蛊惑和煽动下,进入到了一种狂热的痴迷状态,频频产生幻觉,最终走向极端。
  2000年夏天,“1·23”自焚事件的主要策划者、组织者、参与者刘云芳自称出现了一种“功中状态”,梦到自己在天安门广场自焚着火后“出现一个佛光万丈的觉者”,并在开封的法轮功圈子里将其大肆传播,强化了功友们的狂热程度。
  郝惠君,“1·23”自焚事件的参与者,称当时在与功友们切磋李洪志发表的这一系列“经文”后认为,“师父(李洪志)在考验,看练功人能不能、敢不敢走出去!敢不敢说话!”
  “1·23”自焚事件的另一名主要策划者、组织者、参与者王进东“新生”后直言,“2000年8月,我们看到李洪志在‘明慧网’上发表‘经文’《去掉最后的执著》说:‘到了放下最后执著的时候了,放下一切世间的执著(包括人体的执著),从放下生死中走过来。’看完后为‘师父’、为‘大法’献身的思想又上了一个大台阶。”在这一献身思想的带动下,2000年12月下旬,王进东公开宣称自己“悟”到了必须以最高形式——到天安门广场自焚,才能“圆满”,并明确提出“自焚‘圆满’的最佳时刻应选农历除夕。”
  《忍无可忍》“经文”抛出后,刘云芳、王进东等人更加狂热。此后9天,也就是2001年1月10日,刘云芳、王进东、薛红军、郝惠君等开封法轮功圈子里接触较多的几人再次聚集,争相表白自己又上了一个“层次”。他们共同表示,1月23日农历除夕这天,到北京天安门广场自焚“圆满”。一场人间悲剧就此酿成。
  “1·23”事件的自焚之火正是这样在李洪志的精神控制步步紧逼下烧起来的,终使7名自焚者走上了毁灭生命、毁灭人生的绝路。

看看“烧醒者”的证词



  2001123发生于天安门前的法轮功习练人员集体自焚案,距今已有13年。最近,法轮功媒体上又响起了“中共炮制伪火骗局”的喧嚣声。任何狡辩和抵赖都斗不过铁一般的事实,耍无赖的邪教最终逃不过正义的讨伐。自焚惨剧中,有人烧死了,有人烧伤了,有人自焚未遂;但有一点可以肯定,大多数痴迷者被烧醒了。 
    法轮功不是千方百计地抵赖并反咬一口吗?那就让世人来听听“烧醒者”的证词! 
  关于自焚者的身份,“烧醒者”的证词硬如钢铁 
  组织者刘云芳说:“让他找我,我站出来作证!” 
  刘云芳是当年自焚事件的策划者和组织者,是参与自焚的7人中对法轮功痴迷程度最深的,或者说“悟”得最好的一个。因此,他在河南开封市的法轮功弟子中曾小有名气。就是这个刘云芳,2001年在法庭上表现出满脸的不屑;还是这个刘云芳,201210月底接受凯风网通讯员董杰采访时,气愤地说:“法轮功不承认我们7个自焚者是大法弟子。醒悟之前,听到这个消息我很坦然,认为这是‘师父’的考验。如今,醒悟后的我彻底认清了李洪志及法轮功骗人害人的邪教本质,如果谁再说自焚者不是法轮功弟子,让他找我,我站出来作证!” 刘云芳拍胸作证,看你法轮功怎么狡辩! 
    郝惠君、陈果母女说:“这种说法,纯粹是造谣!” 
  郝惠君、陈果母女是自焚案幸存者中受伤最重的,因而法轮功在她们的身份问题上大肆造谣。遭到痛击。陈果说过:“附近的居民,学校的老师都可以证明我是练法轮功的,这种说法(所谓自焚人士与法轮功无关),纯粹是造谣。”郝惠君也控诉道:“黑烟后面的师父不仅不承认我们母女是他的弟子,还诬蔑我们是共产党收买,有组织有预谋的破坏‘大法’。我真是瞎了眼,上了李洪志的当。”郝惠君强调:“我在开封市大兴街居住,……附近的居民和我们学校的老师,都可以证明我们是练法轮功的。所以这种说法,纯粹是造谣。” 
  王进东、王娟父女说:“相反却睁着眼说瞎话!” 
  关于自焚者之一的王进东,法轮功编造的谣言最多:什么“三个王进东全不一样”,什么“王进东被(现役军人)掉包了”,什么“王进东的脸是假面具”……反正就是不承认王是法轮功学员。对此,王进东对境外媒体的记者说:“有些说我这是假面具,有意识弄出来的。我说现在你们这些先生们、女士们为什么不提这个问题?因为你们看到了。”给了法轮功一记响亮的耳光。王进东的女儿王娟也曾是法轮功习练者,父亲自焚后,王娟站出来证实:“在电视上看焦点访谈,看到爸爸自焚时的镜头,虽然无情的火焰使爸爸面目全非了,但是爸爸的声音、姿态,使我一眼就认出来了,爸爸坐的那个位置正是我们一家去天安门打横幅的那个位置。”2012年年底,王娟接受采访时强调:“其实自焚事件发生后,法轮功就秘密组织人员冯海军、司美娥调查证实自焚的七人确是法轮功人员,并通过电子邮件报告总部,但是在美国的法轮功总部置之不理,相反却睁着眼说瞎话。” 
自焚者都是大法弟子,幸存者言之凿凿,请问李洪志和法轮功,你们敢当面对质吗? 
  关于自焚的动机,“烧醒者”的供状无可置疑 
  动机之一:追求快速“圆满” 
  与通常的自杀案例不同,大法弟子的自焚,在动机上不是消极的结束生命、逃避人世,而是积极的追求“圆满”成佛。刘云芳在20005月,对同在开封的痴迷者王进东、郝惠君、薛红军等人兴奋地说:“我悟到‘圆满’了。‘圆满’就是什么都要放弃,人‘圆满’后能白日飞升,直奔‘天堂’。”同年12月,王进东在这个小圈子中宣称自己“悟”到了:必须以最高形式——到天安门广场自焚,才能“圆满”。刘云芳在给刘思影洗脑时强调的就是“天堂里全是金子”,“‘天国世界’可好啦”。陈果回顾起那痛苦一幕时也说:“当时觉得自焚并不可怕。因为这样就能‘圆满’了,就能去天国世界了。《转法轮》上说的,天国世界特美好。”这些痴迷者相互告别时多次相约“天国见”,显然,自焚人员都是“圆满”谎言的深度中毒者。 
  动机之二:追求快上“层次” 
  “层次说”是李洪志为控制弟子而设下的陷阱。他胡诌,“上层次”就要去人心、去执著,包括对“常人观念”、对“名利情”、对生死的执著;“上层次”还需要主动地“悟”,创造性地对大法作出贡献。于是,法轮功痴迷者个比个地攀求“层次”,千方百计地表现自己的与众不同。自然地,一些真幻觉、假功能就比着劲儿往外冒。为了证明自己的出类拔萃,在自焚前不久,刘云芳突然神秘宣称自己“练功时进入了状态,悟出‘元神’带着点火工具和汽油来到北京天安门广场自焚。着火后,我的‘佛体’就出现了,口里喷着火,一瞬间光芒万丈。”王进东为了说明自己“层次高”,也谎称悟出必须到天安门自焚才能真正圆满。显然,“1·23”自焚惨案是痴迷者追求快上“层次”的必然结果。 
  动机之三:追求“元神不灭” 
  “人死不可复生”,然而,邪教教主李洪志却鼓吹“元神不灭”,并给它披上“科学”的外衣:“我们修炼界讲,人的元神是不灭的。……人死的时候,人体中的原子核怎么能够随便死掉呢?所以我们发现人死了,只不过是我们这层空间,这层最大的分子成份脱掉了;在另外空间里那个身体并没有毁掉。”(《转法轮·炼功为什么不长功》)这一歪理邪说成了“痴轮求死”的理论基础,自焚组织者刘云芳在自焚事件发生前的两三年间,就宣称“开了天目”,能看到“另外空间生命和物质的存在方式”;自焚前不久,他又声称“练功时进入了状态,悟出‘元神’带着点火工具和汽油来到北京天安门广场自焚”。其他功友据此相信刘已经修炼到相当高的层次了,当然更相信师父说的:“我说人不会随着你的生命死亡而死亡……人死亡了只是你最大一层分子,就是人的躯壳,表面这层分子在这个空间中死亡了,脱掉了,而你真正的由微观物质构成的身体怎么会死亡呢?”(19987月《长春辅导员法会讲法》)既然修炼人本质上死不了,自焚就不算寻短见,而是迅速达到“元神不灭”的捷径。 
    动机之四:放下“最后执著” 
  2001123日前,李洪志多次发表鞭督或暗示弟子放弃生命的言论。他在2000812发表的《去掉最后的执著》中要求弟子“去掉一切常人执著,包括对人的生命的执著”,并叫嚣“修炼者连生死都放的下,还怕以死来威胁吗?”“其实这也是到了放下最后执著的时候了。作为一个修炼者你们已经知道了、也做到了放下一切世间的执著(包括人体的执著),从放下生死中走过来了。”200111(自焚案发生前22天),李洪志发表《忍无可忍》,继续催逼弟子“要放弃常人中的一切执著”。这两篇“催命经文”使痴迷者头脑膨胀,尤其是《忍无可忍》的出笼令刘云芳、王进东等人更加狂热。2001110,他们再次聚集,共同表示,123农历除夕这天,到北京天安门广场自焚“圆满”,因为那儿“气场大”,影响大。据王进东交待,他自焚的依据就是《去掉最后的执著》里面的上述“法理”,因而他在自焚时要高喊“宇宙大法是世人必经之法”。刘葆荣认为:“李洪志在他的经文和讲话中老是说,还有一部分人没‘走出来’。如果我再不‘走出来’,就实现不了真正的‘圆满’。”郝惠君也承认自己是为“护法”“圆满”才“放下生死”去自焚的。薛红军在其《致李洪志的一封公开信》中质问:“你相继发表多篇讲法和经文,要求弟子‘走出来’,……大家实实在在做了……你又发表了《忍无可忍》经文……把大家领向反政府、反社会、反人类的邪路,还不依不饶。我真不知道你到底要把人们领向何方?” 
  自焚皆因轻信了师父的歪理邪说,当事人供状皆在,你李洪志还有什么话可说? 
    综上所述,自焚者的身份铁证如山,痴迷者的自焚皆缘“法理”,法轮功的任何狡辩和抵赖都是徒劳的! 

“自焚”事件背后的角色分析(图)



  2001123日,天安门广场曾发生了一起7名法轮功修炼者集体自焚惨剧。虽然十三年过去了,自焚的销烟早已散去,但自焚背后令人潸然泪下的自焚者、锥心悔恨的组织者、阴险狡诈的罪魁祸首、无耻的炒作者,让善良的人们既同情又愤怒,既悲悯又憎恨……在自焚事件发生十三年后,笔者再次拿笔,通过对该事件背后最阴毒的角色、最令人痛惜的角色、最后悔的角色和最无耻的角色一一进行盘点,以辨法轮功之邪,以证法轮功之恶。 
  最令人痛惜角色——刘思影、陈果 
  这场自焚事件中,最令世人痛心疾首的莫过于刘思影和陈果两名花季少女。自焚前年仅12岁的刘思影,曾多才多艺,聪明活泼。在学校跑步比赛中获过奖,参加演出的集体舞《幸福快车》获全校文艺汇演二等奖,被评为全校护牙标兵……1999年受其母亲刘春玲的影响受到法轮功的影响。2001123日下午,懵懵懂懂的她在痴迷法轮功的母亲“火烧不着你,只从你身上过一下。一瞬间就到了天国的引诱下,点燃了身上的泼在身上的汽油,导致全身烧伤达40%。虽经北京积水潭医院全力抢救,终因伤势严重,于317日不幸身亡。陈果的遭遇更是令人唏嘘。自焚时,青春靓丽的陈果年仅19岁,是中央音乐学院民乐系琵琶专业的大二学生。同样也是受其母亲郝惠君的影响习练法轮功,说起自已自焚的动机,陈果说我当时都是抱着捍卫这个法的。法就是宇宙真理嘛!我宁可不要我、舍弃我的生命也得捍卫这个法!也许根本就没想到自己的轻信和无知会带来如此巨大的痛苦。医院在急救她时发现,陈果烧伤面积达80%,深三度烧伤近50%,头部、面部四度烧伤,已经形成了黑色焦痂,同时处于休克状态。这场大火,不仅让陈果曾经美丽的容颜尽毁,而且双手永远残疾,一只眼睛永远失明……。当陈果哀怨地对妈妈说:都是你,把我烧得这么重,现在琵琶也没法弹了时,我们禁不住潸然泪下,在备感痛心之余,更感受到一个少女难以言喻的哀怨与痛苦! 
 
图一:自焚前后陈果相貌的对比 
  最后悔的角色——郝惠君及主要组织者薛红军、王进东、刘云芳 
  自焚事件发生后,当郝惠君及自焚组织者薛红军、王进东、刘云芳从法轮功的迷雾中清醒过来后,巨蚁噬心般的悔恨交加让他们陷入了痛苦的反思中,成为此次事件中最后悔的人。郝惠君,成了一个最悲情、最痛苦的母亲因为自焚,自己没有了双手;没有了头发,没有了耳朵,没有眉毛,没有了鼻子,没有了嘴唇,没有了左眼,只有右眼在一个小小的眼洞里。更让她终生悔恨的是,她还亲手把自己如花似玉,前程似锦的女儿陈果毁掉。清醒后的郝惠君十分自责,她常说“我这一生是可悲的,把果果带到这一步也是可悲的现在想起来就是愚昧、痴迷!,可这一切已经无法挽回。同样陷入深深悔恨当中的,还有这次自焚事件主要策划者、组织者、参与者刘云芳、王进东和薛红军。清醒后,他们陷入了深深的自责中,他们甚至无法忍受别人提及陈果母女。刘云芳说要是我能死了能把她们换回原来的身体,我真去!薛红军后来写道,他对于郝惠君、王进东、陈果走上这条路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政府判自己10年刑一点不冤。联想到自焚事件中刘春玲、刘思影、郝惠君和陈果四人的悲惨遭遇,王进东曾痛哭流涕为什么自己苦苦追求的东西,到头来却是自杀和杀人?……。毋庸置言,他们的这些控诉,既满含对李洪志及法轮功的痛恨,也有着无尽的悔恨交加! 
 
图二:自焚的主要组织者刘云芳、薛红军、王近东三人接受媒体采访 
  最阴毒的角色——李洪志 
  自焚事件发生后,法轮功的创始人李洪志迅速做出了反应,授意在美国的发言人张尔平和在香港的负责人简鸿章,对自焚事件的法轮功练习者身份断然予以否定所谓自焚人士与我们法轮功根本无关天安门广场自焚的那些人,……根本就不是法轮功学员。而事实的真相是,这7个人全部是法轮功练习者,习练法轮功的时间分别为,薛红军1995年,王进东、郝惠君和陈果母女为1996年,刘葆荣1997年,刘春玲和刘思影母女1999年。而且据幸存者自述,他们自焚的根本原因就是受李洪志歪理邪说的影响。在自焚发生前,李洪志通过其“元神不灭说”、“肉身无用说”、“圆满升天说等,不断的引诱弟子去掉一切常人执著,包括对人的生命的执著到了放下最后执著的时候了,受此影响,7名法轮功练习者为了所谓的“圆满”,开始“放下生死”,悍然引火自焚。自焚幸存者陈果曾痛苦的回忆说:当时觉得自焚并不可怕。因为这样就能圆满了,就能去天国世界了。刘思影在自焚后接受记者采访时说自己是“‘圆满到遍地是金子的法轮世界去。在此背景下,200012月,自焚事件的组织者之一的王进东宣称自己悟到了必须以最高形式——到天安门广场自焚,才能圆满,由此便带头组织7名练习者引火自焚。无疑,这场惨剧背后最阴毒的角色和罪魁祸首当属“宇宙主佛”李洪志无疑! 
 
图三:天安门自焚现场的王进东 
  最无耻的角色——法轮功媒体 
  如果说李洪志是这场自焚事件背后最阴毒的角色,那么法轮功媒体充当的却是最无耻的角色!200526日,法轮功媒体发表《中共新一轮构陷美联社上当——走近天安门自焚参与者薛红军、王进东一家三口何许人》的文章,声称从河南当地知情者了解的信息薛红军平时抽烟、赌博、无所事事,在正经人眼里根本就是一个地痞王娟母女被关押在郑州女子劳教所期间,经常打骂被非法关押在那里的法轮功学员,不少人都被此二人打过耳光。更令人发指的是,2011年法轮功媒体竟然发表一系列文章,把痴迷法轮功并因此自焚身亡的刘春玲一会说成是三陪女,一会又说她有毛病”……。更令人难以容忍的是,法轮功还把污水泼向了中国政府。 自焚案发生后不到10天时间,法轮功媒体就发表了《天安门广场自焚疑点大全》,公布所谓的12疑点,把因法轮功而引发的自焚事件的责任全推给中国政府。20035月,法轮功又组织撰写并发布天安门自焚调查报告,宣称“‘1·23’事件是中国官方诬陷法轮功的一个阴谋,接着又利用悲惨事件煽动人们情绪,把“1·23”自焚事件改编成电影《伪火》,煽动弟子与中国政府的对立。其实,孰是孰非,到底谁是罪魁祸首早已明了。美国的主流媒体CNN自焚现场的录像是铁的物证,自焚事件幸存者薛红军、王进东、陈果等人是铁的人证,西方主流媒体美联社、《时代周刊》、路透社等对自焚事件客观报道是铁的旁证。这种徒劳的狡辩只能把李洪志及其法轮功更加牢固的钉在历史的耻辱柱上! 
 
图四:美国反邪教专家瑞克·罗斯采访郝惠君和陈果母女 

法轮功如何面对第三方声音



  13年过去了,“1.23”自焚事件的阴霾萦绕在每个人的心头,可法轮功仍没有任何的反思和忏悔。相反地,却一直无耻地狡辩,甚至倒打一耙,说是中共对它的“栽赃”、“构陷”。然而,铁证如山,岂能抵赖得了!法轮功造谣说,中共害怕世人了解自焚案的真相,封闭信息,禁止“第三方”采访。可是,“第三方”的实证资料、分析评论和采访报道摆在它面前,法轮功又耍起了花枪。略作归纳,其花枪大致有三。 
  无端质疑 
  毋庸置疑,在西方主流社会中,“1·23自焚案”系法轮功成员愚昧之为而非他人“构陷”已经盖棺论定。其中一个主要原因是,“第一现场”的图像来源于美国CNN(美国有线电视新闻网[Cable News Network]的英文缩写)自己的拍摄。因此CNN在报道中明确指出自焚者身份是法轮功修炼者,并播放了标明“瑞贝卡提供的现场录像”。然而,法轮功偏偏要对CNN拍摄录像的事实加以质疑,其第一媒体睁着眼睛说瞎话:“CNN记者并没有拍摄到任何画面,因为在事件的一开始,他们的摄影师就被逮捕,摄影器材被没收,他们没有机会拍到任何自焚的现场镜头。”请问,果如此说,那么CNN报道中“一直在摄影的CNN人员”(参见下文)如何解释?CNN网站的现场照片和现场录像又从何而来? 
  作为重要证据的录像是来自“第三方”,直接粉碎了“中共构陷”的谎言,所以法轮功才需要从根本上推翻这则起关键实证作用的“第三方资料”,这恰恰暴露了它的心虚和无赖。 
  严密封锁 
  西方主流媒体或中立人士对“1·23”自焚事件有不少客观公正的评论或报道,这让法轮功坐卧不宁。例如,200172,英文媒体《时代周刊》发表题为《转折点》的评论称:“‘法轮功’的领袖们在自焚发生后胡搞了一个拙劣的补救。他们不是承认5个抗议者可能是受误导的弟子,而是否认了跟他们的任何联系。难以置信地,‘法轮功’网站坚持说自焚是政府特工扮演的。几乎无人信服那个台词。”后面紧接着还提到国内的法轮功练习者对于李洪志和海外的法轮功领袖越来越失望。200244,路透社发表其记者Jeremy Page的采访报道称:“受害者说,他们虽然没有接到法轮功头目李洪志的明确指示,却从他那受到自焚的启发。……李洪志目前流亡在美国,主要通过互联网发布指令。”该报道援引自焚重伤者的原话透露出这样几条关键信息,一是自焚者无疑是法轮功学员,二是自焚纯属自愿,三是受害者已经认识到法轮功是邪教,四是受害者奉劝人们远离法轮功,莫重蹈他们的覆辙。 
  笔者上网搜索后发现,对于这些评论或采访报道,或者说对于属于“第三方”的客观而公正的观察、调查和思考、结论,所有法轮功媒体均无一字提及。此无他,显然是作贼心虚。一是怕世人知道中国政府较早地打开了境外媒体采访自焚当事人的大门,而且采访的结果进一步证明自焚惨案的根源在于法轮功邪教;二是怕大法弟子了解真相,听到国际主流社会的真实声音,从而产生对法轮功组织高层造谣撒谎、掩盖真相的不满,故而在自家媒体上严密封锁,不透一字。 
  恶意抨击
  2005121,美联社发表了记者Audra Ang的通稿《天安门集体自焚案参与者接受媒体采访》,客观报道了记者实地采访刘云芳、王进东、郝惠君等人的情况,令法轮功大为恐慌。这篇通稿完全是站在中性立场上作客观报道,如实说明了自焚策划者刘云芳的转化过程,“在2002年政府组织的一次记者采访中,刘云芳仍然坚定他的信念,甚至当场表演了法轮功修炼动作”,“刘云芳说2003927,他停止相信法轮功”,并表示“我错了,应该受到法律的制裁”,“当时我比其他人更痴迷,所以我给国家和政府造成的伤害也更大”。对于王进东,Audra Ang也尽量引用其接受采访时的原话:“我已经完全醒悟了。我想要说服仍然沉迷于法轮功的人们也赶快醒悟。”“在我心中,对于李洪志只有一个字‘恨’。” 
  就是这样一篇实录式的中性报道,竟然惹恼了法轮功。2005125日起,法轮功高层以学员的名义发表《致美联社的公开信》,并纠集痴迷者到美联社总部请愿,要美联社扪心自问“良知何在?”法轮功发言人张而平称,“为挽回损失,美联社有义务公开更正错误,向法轮功学员道歉”。这一无理要求遭到断然拒绝后,法轮功各主要媒体轮番向美联社发难。其第一媒体于同年126227,先后发表《美联社报导失实 纽约法轮功学员呼吁其更正错误》和《美联社事件是海外弟子提高心性的好机会》,向美联社进行恶意抨击。接着,211,法轮功媒体发表《美联社能和中共流氓一刀两断吗?》称:“自焚案四年后,美联社却屈服于中共老流氓的压力,做了回地地道道的小流氓,……美联社是在故意的讨好中共”,“最后得到流氓的命运”。
  瞧瞧,这就是一个自诩信奉“真善忍”的修炼组织的德性和嘴脸!只要谁的报道坚持客观公正,对法轮功不利,就成了“小流氓”,就是向中共“卑躬屈膝”的小人。 

难以抵赖的“自焚”罪责



  2001年郝慧君、陈果等七名法轮功痴迷者为“圆满”在北京天安门“自焚”,引起全世界的哗然,使人们更加清楚地看清了李洪志残害生命的嘴脸以及其法轮功邪教的本质。这引起了李洪志及其法轮功的恐慌。为了掩盖罪恶,李洪志及其法轮功矢口否认,参与自焚的人员是法轮功习练者。然而,事实毕竟事实,下面三个事实让李洪志及其法轮功无法推脱其罪责。 
  李洪志暗示法轮功习练者为“圆满”自焚
  李洪志不仅说过人的肉体无用,甚至还贬低人是垃圾,说人的肉体就是一张臭皮囊。只有修练法轮功才能上层次,脱离人类垃圾,直至进入天国世界。李洪志还具体给法轮功习练者指示了进入天堂的方法。如李洪志在《转法轮》中说:“人在死亡的那一瞬间没有害怕的感觉,恰恰相反却突然感觉到有一种解脱感,有一种潜在的兴奋感;有的人觉得自己一下子没有身体的束缚了,轻飘飘地非常美妙地飘了起来。”李洪志在199952日《在澳大利亚法会上讲法》中说:“放下生死就是神,放不下生死就是人”; 李洪志在《在长春辅导员法会上讲法》中说:“在这个宇宙中,过去有许许多多修炼形式和不同天体的天国世界,百分之九十九点九他们都不要身体的。”2000812日,李洪志抛出经文《去掉最后的执著》,赤裸裸叫嚣“其实这也是到了放下最后执著的时候了。作为一个修炼者你们已经知道了、也做到了放下一切世间的执著(包括人体的执著),从放下生死中走过来了。”“去掉最后的执著,你们在修炼中所完成的一切已经成就了你们未来无限美好与神圣的果位。” 
  正是李洪志这些歪理邪说的蛊惑,自焚惨案才发生了。李洪志的言论白纸黑字地摆在那儿,想抵赖能抵赖得了吗?正如,美国邪教问题专家瑞克·罗斯剖析惨剧发生的原因以及邪教危害时所说,“法轮功选择了试图将责任推到别人身上,而不承认正是由于它激烈的反政府言论才促成了这场惨剧”,“一个组织的教义和练习能够危及批判性思维,损害理性思考,这就是为何这个组织被称之为邪教”。 
  自焚者的证词证实他们为“圆满”自焚 
  亲历者的证词是最有力的证据。参与北京天安门自焚者醒悟后,对他们参与的自焚的目的、过程以及后果都有深刻的记忆。自焚事件参与者薛红军说:“参与自焚的7名弟子我都认识。即使以我个人来说,我从1994年就开始修炼法轮功,为了修炼我放弃了优越的工作,光《转法轮》我就读了500多遍,这样还不是法轮功弟子吗,这样的弟子还不够‘精进’吗?他们这是在睁眼说瞎话,李洪志想推脱责任天理难容啊!”郝慧君说:“刘云芳当时跟王进东、薛红军三个人在一起酝酿了自焚的事情,我们都认为刘云芳修的好,悟到去自焚是最高的境界。后来我是听薛红军说,我也加进去了,再后来就是刘春玲、刘思影她们母女两个也参加进去了”自焚未遂的刘葆荣证实:这次来广场自焚的“每个人在开封时就都知道这次到北京来干什么”,“在开封时就准备好了要自焚、升‘天堂’的。” 
  境外媒体考证自焚者就是法轮功痴迷者 
  在残害生命的事实面前,法轮功总是指责中国政府,甚至编造谎言嫁祸中国政府,然而。第三方的客观公正的声音让法轮功无法抵赖。 
  2001213美国之音发表的《天安门自焚事件引发法国媒体关注“法轮功”》一文中确认自焚者就是“法轮功”练习者。200172《时代周刊》在的“法轮功”专辑里发表题为《转折点》的评论文章。关于自焚事件的一段评论为:“‘法轮功’的领袖们在自焚发生后胡搞了一个拙劣的补救。他们不是承认5个抗议者可能是受误导的弟子,而是否认了跟他们的任何联系。难以置信地,‘法轮功’网站坚持说自焚是政府特工扮演的。几乎无人信服那个台词。”2002822的专题节目中,自焚事件的现场证人——美国有线新闻网络CNN的记者,仍然以肯定的语气表明,自焚者是“法轮功”练习者。2004621日路透社再次用肯定语气说:“‘法轮功’在1999年被禁为‘邪教’,几个‘法轮功’精神运动的追随者于2001年在天安门广场点火自焚”2008217日法国《欧洲时报》发表评论说,“近来北京出现的自焚事件完全是在李洪志发出“忍无可忍”的叫嚣后发生的。李洪志从一开始宣扬迷信到现在指使信徒去自焚,这哪里是在练功健身,或者是叫人向善?就从这一点也可看出“法轮功”早已堕落成了邪教。” 

李洪志鼓励弟子自焚的原话


  13年前的1237名法轮功学员在天安门前集体自焚案,导致23重伤。此惨案震惊世界。自从“1·23事件”发生以来,法轮功一直没有停止过狡辩和抵赖。这不,最近法轮功媒体竟然称:“法轮功是上乘佛家修炼大法,明文禁止杀生和自杀。任何以自杀、杀生行为诬陷、诋毁法轮功的人,都不敢让人系统地、不带任何观念地、静心地阅读法轮功原著……” 

  此论并不新鲜,早在自焚惨案刚刚发生时,法轮功媒体就辩称:“查看李洪志的新近经文和演说,找不到鼓励人去死的说法。”“法轮功的声明不是简单的否认与自焚事件有牵连,而是提出了法轮功禁止自杀的根据,任何人都能在法轮功的书中找到。”“修炼法轮功的人怎么会去自杀、自焚?!因为炼法轮功的人是绝对禁止自杀的。”“无法反驳一个最焦点的事实,那就是:法轮功从来没有让任何人自焚或自杀,法轮功明确禁止自杀和杀生。”
  事实真的如法轮功媒体所说的吗?答案是否定的。不错,李洪志从来没有直接让弟子自杀、自焚。然而,李洪志有没有明言或暗示法轮功信徒轻贱生命或放弃生命呢?答案是肯定的。法轮功不是要求别人从法轮功原著中找大法弟子自杀、自焚依据吗?那我们就试试。    
  先来阅读并分析两段“法轮功原著” 
  “人世间一切人、一切组织与团体,都是想在世间得到什么而在人类社会有所为的;而大法弟子们是去掉一切常人执著,包括对人的生命的执著,从而达到更高层生命境界……”(《去掉最后的执著》,2000812
  ⑵“其实这也是到了放下最后执著的时候了。作为一个修炼者你们已经知道了、也做到了放下一切世间的执著(包括人体的执著),从放下生死中走过来了。”(同上) 
  第⑴段话强调了两点:一是说轮常有别,常人有着人类社会的一切执著,大法弟子则去掉了或必须去掉这些执著,其中包括“包括对人的生命的执著”;二是说只能去年包括对生命的执著在内的一切执著,才能“达到更高层生命境界”即通常所说的“圆满”。要知道,对于大法弟子来说,“圆满”既是修炼的第一目标,也是终极目标,为了表示自己不同于常人,为了“修成神佛道”,放下“对人的生命的执著”岂不就成了痴迷弟子自觉的行动?第⑵段话也有两层意思:一是说,形势逼人,大法弟子面临是否敢于放下最后执著的时候了;二是在括号中特别注明,“一切世间的执著”包括对“人体的执著”,那些自杀、自焚者不就是放下了“对人体的执著”么? 
  以上两段话均出自李洪志的《去掉最后的执著》(2000812),这篇“经文”是天安门“自焚事件”发生前160多天发表的,属于“李洪志的新近经文”,且目的明显是“鼓励人(弟子)去死”。据王进东交待,他自焚的依据就是《去掉最后的执著》里面的上述“法理”,因而他在自焚时要高喊“宇宙大法是世人必经之法”。 
  李洪志“经文”中“鼓励人去死”的话白纸黑字写在那里,看你如何狡辩! 
  再来阅读并分析几段“法轮功原著” 
  ⑶“人肉身的表面──后天形成的身体,其实什么都不是。”(《二零零二年美国费城法会讲法》,20021130 
  ⑷“人的肉身是最肮脏的。是根本就不能带到天上去的,所以你修的再好也不行,你具备不了天上那么纯洁、那么圣洁,达不到那种状态。”(《大纽约地区法会讲法》,2003420 
  ⑸“不同天体的天国世界,百分之九十九点九他们都不要身体的。不是说都视肉身体那么好,很多天国根本就不允许你带身体回去的。你们带回去就等于破坏了那里的法……  再有一个,有人说想带肉身。其实也不过是常人的思想,带着常人的一种怕死的观念,说这下都带走了也不用死多好哇!不管你带着身体也好,不带身体也好,我们终会叫大家看到你是圆满了那一种壮观的景象。”(《长春辅导员法会讲法》,1998726日) 
  ⑹“我讲过,我说人不会随着你的生命死亡而死亡。我在法中已经谈过这个问题了,谈得很清楚了。人死亡了只是你最大一层分子,就是人的躯壳,表面这层分子在这个空间中死亡了,脱掉了,而你真正的由微观物质构成的身体怎么会死亡呢?”(《长春辅导员法会讲法》,1998726日) 
  ⑺“我们讲元神不灭,这也不是什么迷信。我们这个物质身体细胞蜕去之后,而在另外物质空间里存在的更小的分子成分却没有灭掉,它只不过蜕了一个壳。”(《转法轮·清净心》) 
  ⑻“人在死亡的那一瞬间没有害怕的感觉,恰恰相反却突然感觉到有一种解脱感,有一种潜在的兴奋感;有的人觉的自己一下子没有身体的束缚了,轻飘飘的非常美妙的飘了起来,还看到了自己的身体;有的人还看到另外空间的生命体了;有的人还去了什么什么地方。所有人都谈到了那一瞬间感觉到一种解脱的潜在的一种兴奋的感觉,没有痛苦的感觉。”(转法轮·大根器之人》)  
  综合分析 ⑶-⑻这6段“经文”,可以得到如下几点“轮家法理”:第一,人的肉体不仅无价值(什么都不是),而且最肮脏;因此,圣洁的“天上(天国)”不允许将肉体带去。第二,如果带着肉体上天,就等于破坏了那里的法;想带肉体上天,其实是常人怕死的观念。第三,人不会随着你的生命死亡而死亡,因为元神不灭,死掉的只是人的躯壳,“真正的由微观物质构成的身体”不会死亡。第四,死亡不仅不痛苦,而且“有一种解脱感,有一种潜在的兴奋感”;有的人还能飘起来,另有新奇之所见,甚至去“什么什么地方”。需要说明的是,李洪志这里讲的“死亡的那一瞬间”实际上是指“圆满”的质变飞跃过程,不是常人的死亡,“飘”是指“飞升”的状态。因此,法轮功痴迷者特别是“1·23自焚案”中的当事人并不认为自焚是生命的自戕,恰恰认为那是一种伴随快感的“圆满”过程,他们自以为“乐赴死地,笑对死亡”,才能让自己有别于常人,才能证明自己是“大根器之人”,才能“圆满成佛”。这一点,有天安门自焚者的供状和悔言为证。 
  法轮功原著中“鼓励人去死”的话系统、明确地写在那里,看你如何狡辩! 

挑唆、抵赖与过河拆桥



  发生于2001年春节的“1.23”自焚案至今已有13年,逝者远去,生者堪怜。它不但曝光了法轮功组织残害生命的本质,更折射出李洪志道德上的卑劣。挑唆、抵赖与过河拆桥是李洪志在事件中几个典型的表现,即便是今天,这些无耻的行径依然在上演。 
  先说说挑唆 
  挑唆,意为“挑拨”、“教唆”,指为达目的在背地里煽风点火、挑动事端的行为。“1.23”自焚案的发生,正是源于李洪志的无耻挑唆。 
  通常认为,李洪志在“新经文”《去掉最后的执着》中要求弟子“去掉最后的执着”、“放下生死”,是造成自焚悲剧的主要原因,但另一篇“新经文”《忍无可忍》的挑唆作用也不得不被提及。 
  《忍无可忍》发布于200111(距离“1.23”自焚案的发生仅有22天),这篇“经文”的主要目的就是挑唆弟子对中国政府的仇恨。在“经文”中,他先是将法轮功塑造成“高尚”的“受害者”,声称“大法弟子的忍是高尚的……是对还有人性、还有正念的生命的慈悲与挽救;继而攻击中国政府是“没有了人性、没有了正念的邪恶生命”,从而制造了一种“邪恶”迫害“大法”的假象。在此基础上,他又提出“忍不是懦弱,更不是逆来顺受”,并挑动弟子“如果邪恶已经到了无可救无可要的地步,那就可以采用不同层次的各种方式制止、铲除”。这篇仅有四百余字的“经文”,通篇充满了挑拨和煽动,虽然只提“忍无可忍”,但“无需再忍”的潜台词呼之欲出!正是在这种“忍无可忍”的挑唆,最终引起了弟子们对中国政府掀起了一系列的敌对行为,王进东等人也就成为了“忍无可忍”挑唆下的第一批受害者。如果说《去掉最后的执着》扫除了王进东等人对自焚的恐惧的话,《忍无可忍》则无疑是一剂催化剂,加速了悲剧的产生。 
  事实上,挑唆在李洪志肮脏发迹史上一刻都没有停止过,“常人”VS“修炼人”,“好人”VS“旧势力”,“福报”VS“恶报”……李洪志的挑唆几乎无处不在。2006年他指使手下抛出“活摘”谣言,除了想吸引眼球之外,不也是为了挑动弟子对中国政府的仇恨吗?如果说《忍无可忍》只是李洪志挑唆行为的孤证的话,那么“主佛”十几年来不懈挑拨、教唆的行径,则为他在“1.23”自焚案中的不光彩角色提供了充分的佐证。 
  再说说抵赖   
  抵赖,意为用谎言和狡辩否认所犯的过失或罪行。“谎言”、“狡辩”、“否认”,这几个关键词精确的刻画了李洪志在“1.23”自焚案发生后的丑态。 
  “1.23”自焚案发生以后,李洪志至少通过有四种方式对事件进行了抵赖:一是通过发言人张尔平发布消息,声明自焚案与法轮功无关;二是发动邪教上下开展声势浩大的“讲真相”,否认事实;三是编造剪辑制作《伪火》影片,混淆视听;四是杜撰各种调查报告,颠倒黑白。 
  然而千般抵赖终究在事实面前被击得粉碎:王进东等人献身说法,还原了法轮功与自焚案的关系;国内外客观的调查和报道戳穿了“讲真相”的混淆视听;天安门的安保摄像头,从技术上戳穿了《伪火》的无耻谰言;外国专家的客观分析,让法轮功炮制的各种“报告”黯然失色,水落石出更让李“主佛”无地自容! 
  不过,抵赖对于李洪志来说早已是家常便饭。“拒医拒药”曾经是法轮功最著名的教义,但1999年以后为了“洗白”自己,李洪志开始修改《转法轮》,删除相关论断,进行抵赖;宣扬“地球爆炸说”也曾是李洪志聚拢弟子的重要手段,但逃亡海外后但却矢口否认,反诬陷其是中共“特务”的“陷害”……抵赖、狡辩、否认,有一句话叫做“江山易改,本性难移”,李洪志正是如此,“主佛”不过是个“赖佛”而已! 
  最后说说过河拆桥 
  过河拆桥,意指自己过了河,便把桥拆掉。比喻达到目的后,就把曾经帮助自己的人一脚踢开,更形象的说法叫做卸磨杀驴。在“1.23”自焚案中,李洪志对这个做法进行了充分的诠释。 
  对李洪志而言,挑唆弟子制造“自焚”悲剧的目的不外两个:一是制造事端,引起国际社会关注;二是残害生命,向中国政府施压。所以说,只要“自焚”案件发生,李洪志也就基本达到了目地,将王进东等人一脚踢开进而撇清自己也就成了题中之义。 
  不过,李洪志的过河拆掉却远远不是“拆桥”这么简单,而是“过河拆桥”的“升级版”,他对弟子们进行了“三连击”:第一击,矢口否认他们的“弟子”身份,将他们开除“轮籍”;第二击,编造谎言人身攻击,声称王进东是受中共指使的“现役军人”,死者刘春玲是三陪女,薛红军是“地痞流氓”,成果母女也成了中共的“政治工具”;第三击,剪辑编造《伪火》视频,声称王进东等人在演戏。这“三连击”,招招狠毒,处处诛心,真心“护法者”却沦为“大法”叛逆,一心“圆满”却被开除“轮籍”。最后连自焚案的组织者之一刘云芳都不禁愤怒的质问:“如果谁再说自焚者不是法轮功弟子,让他找我,我站出来作证! 
  过河拆桥,然后再倒打一耙,如此的无耻,这世上恐怕没有几人能敌。但如果翻看近几年的法轮功肮脏史,李洪志所做的过河拆桥的勾当还少吗?想当年,李洪志落魄中赴泰国投奔妹夫孙森伦,发迹之后又将其弃如敝履,这不是过河拆桥是什么?最可悲的当属韩振国,这位法轮功总部大总管,为了“大法”鞠躬尽瘁,病死希望山,最终却被法轮功组织冠以“修得不好”的骂名,至今依然死不瞑目。可见,凡是有利于“主佛”发迹的便统统会被充分利用,凡是不利于“主佛”发迹的便一律弃如敝履,如此行径颇有些“宁可我负天下人,莫令天下人负我”的味道。如此,李洪志在“1.23”自焚案中的过河拆桥也就不足为奇了。  
  挑唆、抵赖、过河拆桥,“1.23”自焚案就像一面镜子,它充分定格了李洪志不真、不善、不忍的肮脏丑态。“卑鄙是卑鄙者的通行证”,事实证明,李洪志的卑鄙从未因“1.23”自焚案而丝毫收敛,反倒变本加厉了。面对这样的“主佛”,弟子们还是趁早清醒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