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12月23日星期一

国际特赦组织:大卫活摘报告中部分电话采访已被编辑过


编者按:加拿大国家法语广播电视台曾于2008年10月30日播放了新闻纪录片《唐人街的不安》,揭露法轮功组织造谣生事、借助神韵新年晚会招兵买马、与反华政治势力勾结等的种种内幕,引起加拿大社会对法轮功的深度关注。法轮功恼羞成怒,投诉该节目“对法轮功修炼进行了不公正的歪曲、贬低、污蔑和歧视。”对此,法语频道调查专员德切内女士通过搜集并阅读数百页相关资料、与相关人士进行谈话,撰写了专门的调查报告,逐条详细分析并解释了《唐人街的不安》节目中的内容,不仅进一步肯定了节目的真实性、权威性,还揭露了法轮功在接受调查的过程中企图用偷换概念、转移观众注意力及任意夸张事实等手段为自己开脱的嘴脸。最后报告得出结论:“整个节目研究很严谨,在相关领域的观察也很细致,并且是由知名专家进行分析的”,“投诉方的投诉毫无根据”。2009年1月27日,加拿大广播公司网站刊登此调查报告。

法语频道调查专员对加拿大法轮大法协会所提交的有关加拿大国家法语广播
电视台于2008年10月30日所播节目《唐人街的不安》之投诉的
审查报告

  概述:
  投诉方认为,调查类节目《唐人街的不安》内容错误、受到幕后操控并有目的性宣传的意味,该节目对法轮功修炼进行了不公正的歪曲、贬低、污蔑和歧视。

  如果节目能包含对法轮功发言人的采访,应该会更全面。但是,法轮功发言人拒绝出镜接受采访。我已经表示过,我对节目中两个采访片段和其中一个问题的设置持保留态度,但是除此之外,整个节目研究很严谨,在相关领域的观察也很细致,并且是由知名专家进行分析的。

  投诉方的投诉是毫无根据的。

  投诉:
  2008年10月30日,法语栏目《调查》播出了一期题为《唐人街的不安》的节目,报道了法轮功运动在中国境外的组织及其对华人社区的影响,特别是对蒙特利尔华人社区的影响。法轮功是一个宗教运动,它的习练者在中国受到迫害。该节目可以在以下链接观看:http://www.radio-canada.ca/emissions/enquete/2008-2009/Reportage.asp?idDoc=67209

  调查专员办公室收到约二十宗有关该节目的投诉。加拿大法轮大法协会是一个代表法轮功参与者的组织。该协会向调查专员提交了一份由该协会主席李勋(音译)签署、长达28页的投诉信。该投诉信的主要内容如下:

  “……法轮功目前正遭受中国共产党政府的残酷压迫,这是国际所共知的。该节目对法轮功修炼进行了不公正的歪曲、贬低、污蔑和歧视。同时,该节目还编造了法轮功具有欺骗性的印象,法轮功努力提高人们对中共残酷迫害的认识,该节目却破坏了法轮功的这种努力……”

  该投诉信的全文可通过以下链接点击阅读:http://xiuxian.no-ip.info/rescue/upload_images/Submission_CBC_Ombudsman_FDAC-final.pdf

  加拿大广播管理层对该投诉做出了如下回复:“……节目并没有否认居住在中国的法轮功成员和政府之间存在严重的摩擦。与之相反,节目中明确表明了[这种摩擦确实存在]……我们认为,在蒙特利尔,有大量诉讼牵涉到法轮功;大量民众打电话给警方,担忧该团体的行为,这一切使得我们对这一问题产生报道兴趣并促使我们去搞清楚事情的来龙去脉……”

  其中一位接受采访者,前议员大卫·乔高与律师大卫·麦塔斯也联署向我的办公室递交了一份投诉。乔高先生和麦塔斯先生曾写过一份报告,指控(中国政府)摘取法轮功学员的器官:

  “……《调查》栏目的《唐人街的不安》节目在很多地方报道不准确,受到背后操控,带有宣传性,并且怀有恶意……”

  管理层为该节目做出了辩护。但是乔高先生和麦塔斯先生对于他们收到的解释并不满意。他们的投诉信全文可以在以下链接点击阅读:http://ahdu88.blogspot.com/2008/12/david-matas-letter-to-ombudsman-on-cbc.html

  审查:
  我面见了该节目记者以及两名法轮大法协会的代表,露西·周和迈克·麦洪恩,观看了没有播出的采访片段,并阅读了双方提供的数百页相关文件。

  在中国的情况:
  投诉方认为,节目“没有提供法轮功遭受迫害的背景”,并且“没有去审查法轮功成员所遭受的其他各种各样的迫害”。

  下文是由主持人阿兰·格雷沃(Alain Gravel)在介绍节目时念的台词:

  “北京奥运会期间,我们反复听到关于中国政府镇压西藏的消息,但是藏人并非唯一受到打压的群体,同样受到中国政府打击的还有法轮功成员。法轮功的信徒们在海外的中国社区中越来越活跃,蒙特利尔的唐人街也是如此。本节目对法轮功不为人知的一面进行了调查,调查结果给人们带来了一些不安。”

  在整个介绍中,主持人有约一半的时间在谈论藏人和法轮功练习者。节目的最开始就谈到了该运动的历史背景和法轮功成员的权利被侵犯:

  解说:我们对法轮功知之甚少,只知道法轮功大约十五年前在中国产生,它能够对人的身体和心灵起到救治的作用,它综合了太极拳、冥想和对“真、善、忍”三种德行的操练。很快,这一宗教团体就吸引了几千万信徒。

  对蒙特利尔大学中国观察家洛伊克·塔斯(Loic Tasse)的采访:“法轮功是在中国产生并发展起来的,而中国政府当时却对此视而不见。这就是问题的症结所在,因为中国政府习惯于去控制中国境内所有具有政治潜力的协会团体。”

  解说:所以1999年4月25日,当中国政府发现法轮功组织的规模时,可以说是目瞪口呆。大约一万信徒竟敢为了抗议政府拘捕了几名法轮功信徒而采取对抗政府行为,他们静静地包围了中共中央驻京办公机构。这正好是天安门历史事件发生后十年。政府迅速反应,下令禁止修炼法轮功,并将其定性为有害的和反社会的邪教,在全国展开了反法轮功运动。中国政府还对法轮功领导人李洪志发起了全球通缉令。李洪志现流亡美国,居住在纽约。

  洛伊克·塔斯:“中国政府尽一切可能取缔这一组织,并将其驱逐出中国。”

  解说:许多信徒逃出了中国,在世界各地定居下来。其中一些人在加拿大取得了难民身份。

  介绍部分约长一分五十秒。描述非常清楚,而且其论述都是建立在事实基础上:

  “……在全国范围内展开了反法轮功运动……中国政府尽一切可能取缔这一组织,并将其驱逐出中国……”

  在投诉信中,法轮功方面就其成员被捕和受虐待的程度提供了许多额外数据,希望节目中能报道这些数据。这是可以理解的。但没有这些数据并不表示节目有偏见。在新闻自由之下,记者只要遵守加拿大国家广播电视公司《新闻操守及作业守则》中的三大原则:准确、完整和公正,就有权自由编辑节目。

  新闻自由和公众利益
  法轮功方面希望《调查》节目专注报道其修炼者在中国遭受迫害的情况,而不要报道他们对抗中国政府宣传的种种手段。但是,在民主社会里,新闻编辑的权力是不会以某个宗教运动、幕后施压团体或政府的意志为转移的。如果是这样,也就没有新闻自由了。

  “新闻自由是我们社会的基石,因为没有思想、看法和信息的自由交换也就没有自由。”(《新闻操守及作业守则》,序一)

  既然新闻是自由的,那么记者索维格·米勒和制片人里昂·拉法莱姆就有权去调查法轮功用于对抗中国政府压制的种种手段。这个新闻团队调查了法轮功是否真的在说实话,或是否和中国政府一样在散播各种宣传。

  对于鼓吹自己是受害者的群体进行批评是很敏感的一个问题。毫无疑问,这期节目通过批评法轮功所采取的各种手段,降低了法轮功的信誉。记者应该对揭露真相的后果有所顾虑,但这种后果不能成为新闻取舍的唯一考量。比如,对于慈善性质的团体,如果媒体揭露其在金钱会计方面的做法有问题,就会损害公众对它们的经济支持。但这个原因不足以停止对它们的调查。

  法轮功的情况更为复杂。西方记者批评与中国政府对立的一个主要运动,这种批评进而支持了中国政府。而中国政府正尽一切努力去降低这个运动和其他类似运动的信誉。但是,难道因为这样就不报道吗?

  大卫·乔高与大卫·麦塔斯却认为应该不报道,他们在投诉信中这样写道:这个政府针对它的受害者传播“仇恨宣传”。要是报道的话,我们就是在宣传这个政权的合法性。

  《调查》栏目的高级总监让·佩尔蒂埃的看法则相反:加拿大是民主国家,记者不能卷入意识形态之争。他还指出,加拿大国家电视台也曾经在北京奥运会期间播出过不少从各个方面批评中国政府的节目。在法轮功这个例子上,本次调查揭示了该运动确实在许多方面夸大了他们所受的迫害。他指出,西方记者在评论中国相关新闻时其职业信誉已经岌岌可危,法轮功的这种情况必须在节目中报道出来。

  新闻自由意味着只要一个问题与公众利益相关,那就没有什么报道限制。节目摄制组——索维格·米勒和里昂·拉法莱姆向我解释了他们的工作过程。2008年1月,拉法莱姆先生观看了神韵艺术团的新年演出。他注意到其中一些舞蹈和歌曲充斥着推销法轮功的政治信息,但是在节目单上没有任何信息表明该演出由法轮功赞助。我翻看了2008年晚会的节目单,拉法莱姆先生说的完全正确。另外,节目单上还印有加拿大政治家的新年祝愿,这些祝愿也完全没有提到法轮功。这不禁使人疑惑:既然演出是由法轮功运动在支持,有政治倾向,为什么不公开说出来呢?

  米勒女士则对纪录片《超越红墙》(法语版名为《对法轮功的迫害》)中的内容感到震惊。该纪录片曾在加拿大国家电视台播出,指控中国政府摘取并贩卖法轮功成员的器官。

  拉法莱姆先生告诉我,他在蒙特利尔的唐人街呆了十天,试图获取更多有关法轮功的信息,并调查法轮功与华人社区的关系。也就是在这个地方,米勒女士和拉法莱姆先生通过与华人的大量交谈,发现法轮功的种种手段引起了许多不安。

  我认为有好几个原因可以说明这件事与公众利益相关。了解华人社区内部的紧张局势,事关加拿大公众的利益。另外,这也有助于民众了解法轮功是如何吸引加拿大公众的视线并引导到其所遭受的镇压之上的。

  我觉得,法轮大法的加拿大发言人很明显不领这个节目的情。当然了,他们有权利不参与这个节目。在摄制组与他们协商了约六个星期后,他们也确实决定不参加。米勒女士和法轮大法发言人露西·周曾面谈了约三个小时,还打了许多电话、发了大量电子邮件。

  该摄制组在与周女士接触时并没有刻意掩盖报道的角度。他们向周女士表明,节目组对法轮功所控制的媒体、财务状况以及唐人街街头法轮功练习者和反对者之间的“宣传战”这些内容都很有兴趣。这场宣传战的一个组成部分就是针对周锦兴(Crescent Chau)的诉讼。周女士告诉我,她向米勒女士提供了大量有关法轮功的信息。正如法轮功另一发言人迈克·麦洪恩所指的,这些信息与法轮功提供给我的文件在很大程度上是一致的。但是,法轮功设立有多种媒体,在这些材料里完全没有提到这些媒体的所有者、财政状况、印刷流程以及报道范围。米勒女士告诉我,周女士私下对她说即使法轮功练习者在大纪元时报工作,它也还是一份独立的报纸。周女士还说法轮功练习者只是义务为大纪元时报劳动,他们所有的行为都是自发的,没有上级领导。然而,周女士却提供了大量法轮功在中国受压制的信息。

  抗议方指责米勒女士在节目中没有提到与周女士的会面。但是,记者并不需要在节目中报道自己所做的每一个采访。记者唯一的职责就是到要传达那些遭到严重指控的人的观点,即使这些观点不是在面对摄像机时说出来的。米勒女士在节目中说:

  “法轮功声称他们没有组织,也不向练习者索取财物。所有的工作都是义务完成的。”

  “他拒绝在我们的摄像机面前出镜,但向我们保证他的报纸完全是独立的、客观的。”

  这段话的确很短,但是加拿大法轮大法协会的发言人周女士、大纪元时报的主编奥利维埃尔·夏尔唐(Olivier Chartrand)以及神韵新年晚会的组织者全都拒绝出镜接受采访。在这种情况下,我很难怪罪加拿大国家电视台不够突出法轮功方面的观点。摄制组不止一次向法轮功提供了解释的机会。在加拿大国家广播电视公司《新闻操守及作业守则》中有这样一段话:“……在调查类节目中,为公平起见,应给所有参与方就事态直接表达他们看法的机会……”(《新闻操守及作业守则》,第四章制作标准,第十一条)

  法轮功的信仰
  投诉方声称,该节目有关法轮功信仰方面包含了错误的信息。我请他们提供例证。迈克·麦洪恩并没有提供具体的例子,但坚持说米勒女士所采选的方面丑化了法轮功,并且使得法轮功练习者的形象类似于怪人和边缘人群。法轮功希望米勒女士集中展现该运动“真善忍”和非暴力的宗旨。我阅读了一些与该问题相关的文章和文档,希望能够判断该节目是不是特意突出了法轮功信仰中次要的、猎奇的内容。但是,没有证据支持这种说法:在法轮功的信仰中,其核心要素之一就是练习者腹部的法轮。因为这个运动的大师李洪志在他的书《转法轮》中讲到了这一条。在接受《时代周刊》亚洲版的长篇采访时,李洪志还深入讨论了外星人问题。(《时代周刊》亚洲版1999年5月10日,153卷,18号)。此外,李洪志相信他本人是宇宙间最重要的神,这也毫无疑问是法轮功的信仰之一。

  周锦兴及诉讼案
  据投诉方所言,该节目“将周锦兴塑造成蒙特利尔华人社区的领袖,并受到法轮功不公正的迫害”。

  他们还批评该节目没有揭露周先生报纸上所刊登的一篇文章,那篇文章直接指责法轮功练习者的野蛮行径和剥削敲诈。实际上节目中提及该文章指责李洪志和他身边的人“行为邪恶,犯下了罪行”。加拿大国家电视台的法务部门建议,法庭上被认定为诽谤的言论不可以在节目中出现。该节目记者采用了更笼统的说法,但并没有给出错误信息。

  我认为,投诉方的观点是由一个很简单的事实引发的:周锦兴在节目中确实占据了有利地位。因为他答应出镜接受采访,观众就可以听他亲自阐述他的看法,这使得他的形象更为人性化。从视觉效果来说,该节目表现了一个镇定冷静的人坐在桌子后面,对抗一群喊着口号的示威者。

  该节目清楚地报道周锦兴刊登了一篇文章,将法轮功与犯罪行为和有悖常理的行为联系起来,从而引发了一系列事情。就我看来,米勒女士当时可以引导观众注意这些指控和中国政府反法轮功宣传之间的相似性。不过,后来的解说也确实提到了这一点:

  “……他的报纸也借此机会选用了在中国政府媒体上出现过的反法轮功文章。”

  米勒女士还指出,尽管法轮功败诉,但法庭还是认定那篇将法轮功和犯罪行为、邪恶行为联系起来的文章判定为诽谤。我和周女士会面时,她强调法轮功是因为技术原因败诉的:“诽谤”特别针对李洪志,但李洪志并不在上诉的原告之中。这倒是对的。

  该节目让周锦兴推测一下哪些国家可能会利用法轮功并从中获益,我对这个部分持保留态度。周锦兴说:“有些国家和地区会因为政治原因而支持法轮功,比如美国和台湾。”

  周锦兴先生并不具备进行政治分析所需的公信力。他是一位商人,并且在他的报纸中旗帜鲜明地反对法轮功。

  魁北克高级法院的法官简宁·罗素(Jeannine Rousseau)在她的判决中这样描述周锦兴:

  “作为一名报纸发行人,周先生给人印象并不深刻。法庭从他的证词中获得的印象是,他的报纸主要是卖各种广告的:‘文章’的内容并不重要。”

  摄制组指出,他们之所以播出周先生的看法,是因为周先生把许多华裔加拿大人心里的想法大声说了出来。这一决定有待商榷,因为周先生并没有摆出事实证据,只是推测可能有兴趣支持法轮功的集团。

  采访
  米勒女士采访了蒙特利尔大学的大卫·欧恩比(David Ownby),他是知名的法轮功专家。为了判断欧恩比教授的话有没有被断章取义,我听取了他接受米勒女士采访的全文。欧恩比教授对于法轮功的思考中有些细节没有在节目上呈现。但节目所引用的话确实反映了采访的内容。由于篇幅所限,我在本文中只举下面这个例子。这是对欧恩比教授发言的摘录,欧恩比教授在其中解释了法轮功为什么不再信任西方记者,为什么法轮练习者创建了他们自己的媒体:

  “近十年来,这些信徒变得有点像偏执狂,他们觉得记者们都对他们不公正,渐渐的,他们不再希望从记者那边得到正面宣传,因为那些记者们逐渐采取和中国政府同样的口径。所以他们决定创建自己的报纸,来宣传自己。这样他们就可以绕过那些记者和媒体,直接面对公众。”

  在整个采访中,欧恩比教授批评法轮功采取手段对自身进行遮掩,还批评了法轮功散布信息的种种方式。在他的书《法轮功和中国的未来》中,欧恩比教授详述了法轮功越来越强的政治化倾向。法轮功经常利用法庭诉讼来引起关注。练习者们一离开中国就对中国领导人提起上诉:2006年,他们就在33个国家中提起了54宗民事和刑事诉讼(219页)。欧恩比教授说,法轮功练习者所创立的报纸大纪元时报上的报道完全是一边倒,和20世纪50年代台湾的反共宣传差不多。他还写道,在21世纪头几年,法轮功还比较开放,但现在已经很难得到他们的回应。即使他本人还比较同情法轮功,他想参观大纪元时报办公室并采访主编的要求也遭到了拒绝。最后他谈到,法轮功说的话真假难辨,法轮功本身又缺乏透明度,这些都不可避免地让人认为法轮功在故意隐藏一些东西。(220页至230页)

  摘取和贩卖器官
  大卫·麦塔斯律师、前政府部长大卫·乔高和法轮功练习者们认为,节目对于中共摘取和贩卖法轮功成员器官的说法进行了“有偏见的、带误导性”的报道。我阅读了麦塔斯-乔高报告以及联合国的相关文件,并且完整观看了所有采访。

  节目中清楚引用了乔高先生在一次媒体发布会上的简短发言:

  “读一读我的报告吧,你们一定会大吃一惊的,而且你们将会认识到这一切都在真实的上演着。”

  随后,解说告诉观众,法轮功声称数千名在中国的法轮功练习者遭到杀害,他们的器官被出售。乔高先生支持这种说法。

  但是就我看来,对于那些不熟悉这一问题的观众来说,乔高先生的法语采访意思含糊不清:

  “我找到33个证据。对于那些自由的人,那些聪明的人,那些了解这个世界的人来说,这些事情是毋庸置疑的。”

  但那些“证据”都是什么东西呢?能举个例子吗?

  投诉方要求节目解释乔高报告的相关内容。节目中确实只用了40秒报道乔高的报告。但是,摄制组特意选取了同情法轮功的专家大卫·欧恩比和国际特赦组织来评定乔高报告的可信度。如果加拿大国家电视台当时找了知名反法轮功人士来批评乔高报告却没有给乔高先生解释的时间,那才是不公平。

  在《调查》节目中,欧恩比教授说:

  “我仔细地读了(乔高先生的)报告,要想取得第一手证词是非常困难的,所以他们不得不借助于一些间接的资料。他们得出的结论有可能是真的。我觉得,大卫·乔高所说的事情有可能在中国发生。但是我看不出来有什么证据证明这些事情就是针对法轮功信徒。”

  随后在采访中,欧恩比教授说关于此问题他站在著名持不同政见人士吴弘达(Harry Wu)一边。在他的著作《法轮功和中国的未来》中,欧恩比教授更清楚地表达了自己的看法:

  “要说摘取和贩卖器官专门针对被投入监狱的法轮功练习者,或者专门为此建立了集中营,这都是没有任何证据的。不过,被摘取器官的囚犯中有一些法轮功练习者倒是可能的。这部分原因在于至少有一些法轮功练习者年轻且身体健康,部分原因是因为法轮功运动在中国遭到诋毁……但是,法轮功的发言人在谈到集中营(有时甚至说是由三十六个集中营组成的一整个系统)以及受害者数字的时候,他们很明显进行了过分的夸大……令人遗憾的是,当证据不能支持法轮功的指控时,法轮功就不可避免地自毁声誉。第三方观察者也就开始怀疑法轮功方面所提供的所有信息——不仅仅是这些耸人听闻的说法。这当然很不幸,因为即使集中营并不存在,对法轮功的迫害是确实存在的。”

  国际特赦组织频频指责中国政府镇压法轮功,他们就这个问题在中国进行了实地调查,但就连他们也无法确认摘取并贩卖法轮功成员器官的真实性。在一部分没有播出的采访片段中,国际特赦组织的发言人安娜·圣-玛莉(Anne Sainte-Marie)甚至说有些对中国医院的电话采访已经被编辑过。

  法轮功方面声称有2000份角膜在苏家屯医院被摘取并贩卖,吴先生也派了调查队去苏家屯医院,但没有找到任何大规模谋杀的证据。吴先生认为,“摘取并贩卖法轮功成员的器官”这种说法是个谎言。投诉方认为,这并不表示吴先生全盘否定乔高报告的说法。我听取了整个采访,很明显,吴先生认为乔高先生关于此问题所写的每一句话都不可靠。吴先生认为,如果真的有4500名法轮功成员的器官被摘取并贩卖,至少也应该有一个证人愿意做证。直到2006年这个摘取、贩卖器官的说法出现以前,吴先生一直都很同情法轮功,我们当然不能说吴先生是因为支持中国政府才驳斥法轮功的。

  我阅读的另一份联合国文件也用了“声称”、“据说”这样的词汇来描述摘取并贩卖法轮功成员器官的说法。尽管联合国反酷刑委员会正在向中国政府施压,希望中国政府调查移植用器官的来源,但是没有证据表明法轮功成员遭到如此对待。

  投诉方多次提到欧恩比教授及其他受访者并未否认有法轮功成员的器官被摘取并贩卖,这种说法看似有理。由于中国政府镇压法轮功运动,确实有法轮功练习者被投入监狱。政府承认死囚的器官会被用于器官移植,因此在这部分囚犯中可能包含一些法轮功成员。

  但这是偷换概念,法轮功所说的是器官摘取和贩卖专门针对法轮功练习者,并且已经有数千名练习者在集中营式的条件下遭到肢解。这才是加拿大国家电视台节目中谈论的内容。

  神韵新年晚会
  投诉方认为,米勒女士就神韵新年晚会发表的评论也表明该节目对法轮功持有偏见。该晚会由法轮大法组织,但到去年为止,他们的宣传册上对此只字不提。这个晚会由新唐人电视台资助,而新唐人电视台是由法轮功练习者出资设立的卫星电视网络,总部设在纽约。《洛杉矶时报》(2008年1月7日)和《纽约时报》(2008年2月6日)分别就其宣传册上故意不提法轮功的做法写了一些文章。《纽约时报》记者艾瑞克·昆士博格采访了一些观看演出的观众,他们对演出方没有事先告知其政治倾向而感到不满。因此,加拿大国家电视台并不是唯一注意到法轮功缺乏透明度的媒体。我向投诉方询问他们为什么不能更开放,麦洪恩先生回答说没有必要。周女士则补充说神韵晚会反映了真实的中国文化,而中国政府正在摧毁这些文化。在未播出的采访片段中,欧恩比教授解释说华人社区的一些成员不喜欢法轮功鼓吹自己是中国文化的唯一传承者。

  投诉方批评该节目不该让律师、前魁北克党候选人赵秀媚(May Chiu)发表个人意见,说神韵晚会是法轮功招募成员的工具。但那是赵秀媚女士的看法,不是米勒女士的。投诉方还认为该节目应该包含观众在观看表演后发表的正面意见。但现在的问题并不是神韵晚会的表演本身好不好,而是晚会组织方是不是应该更坦诚。魁北克省长让·沙雷(JeanCharest)和蒙特利尔市长办公室都认为组织方应该更坦诚。两位政治家都在对法轮功的参与毫不知情的情况下支持了晚会。

  唐人街的紧张局势
  投诉方否认他们咄咄逼人的活动引发了唐人街的紧张局势。在他们看来,这种紧张局势完全应该归罪于周锦兴和中国政府在海外通过控制报纸所进行的反法轮功宣传。但是,米勒女士通过和当地商户交谈,发现完全不是这么一回事。我阅读了一位当地商户的证词,由于周锦兴的报纸质疑“摘取并贩卖法轮功成员器官”丑闻的真实性,法轮功要求她把这种报纸从货架上撤下,她对此感到十分气愤。毫无疑问,目前的不安态势是由各种因素共同造成的。进口商希望和中国当局之间保持现有的商业关系。社会工作者赵秀媚女士对唐人街的目前的氛围作了如下总结:

  “人们一方面害怕法轮功,一方面又害怕中国政府,在这两种对立的势力之间,也许人们有一种进退维谷的感觉,他们不知道该站在哪一边。”

  调查显示,法轮功作为受害者倡导组织,拥有报纸、广播电台和电视网络,甚至还有新年晚会,他们利用这些工作来传达他们的信息。在蒙特利尔的唐人街,法轮功的存在很显眼,对有些人来说甚至是扎眼。我所阅读的警察局报告也显示,他们的许多示威也违反了蒙特利尔的市政管理法。

  露西·周抱怨说她的照片两次被用在了法轮功示威活动中。法院确实已做出裁决,普通公民拥有肖像权。但是根据法轮大法信息中心的一份文件显示,周女士是法轮功的两个加拿大发言人之一。她亲自参加了两次示威活动,而这两次示威的目的都是为吸引公众注意力。在这种情况下,要求不可以使用她的肖像也不得辨认她的身份是很荒谬的,因为她已经不是普通公民。

  周女士还说,5月2日在渥太华的那次示威不是她组织的,而是她丈夫。但是在示威活动那一天早上,一封发给国会山的电子邮件中,媒体联系人的名字就是“露西·周”,联系电话也是她的电话。

  最后,观众可能会问,为什么《调查》节目中播出了两次周女士用双手遮挡摄像机镜头的画面?根据节目制作人的说法,这些画面表明法轮功在节目组整个调查过程中缺乏透明度。摄制组甚至表示,周女士一看到加拿大国家电视台的摄影师准备拍摄在唐人街的示威活动,她就立刻要求示威者散开作冥想练功状。

  投诉方批评说节目组不该在节目中播出周先生收到了一封死亡恐吓信。报道这类证据总是很敏感,因为很有可能是捏造的。不过,由于周先生把它印在了自己报纸的头版,这次死亡威胁已经众所周知,华人社区早就知道这件事。如果周先生之前没有对任何人说过这个死亡恐吓信的事,并且没有向警察局报告,那么直接在节目中提及才是不可接受的。

  但是,我认为米勒女士就死亡恐吓信询问周先生的问题不够中立。她在节目中问道:“有什么证据让你认为这是来自法轮功的呢?”既然缺乏证据说明该死亡恐吓信确实是法轮功发出的,那么在这里直接提及法轮功是不恰当的。

  加拿大广播公司的声誉
  法轮功旧事重提,指出加拿大广播公司英语频道曾播出过有关法轮功的纪录片《超越红墙》,其中包含反对法轮功的争论。因此他们认为加拿大广播公司以前对法轮功问题就不客观。我已经告诉过投诉方,我还要在此重申:加拿大广播公司/加拿大国家电视台的英语频道和法语频道是依据各自的标准做出独立的编辑选择。不管怎样,该纪录片在两个频道播出的两个版本《超越红墙》(英语版)和《对法轮功的迫害》(法语版)就是如此。调查类节目《唐人街的不安》最初是一位对中国感兴趣的加拿大国家电视台的制作人找到的灵感,加拿大广播公司与这个项目没有任何关系。不过,加拿大广播公司和加拿大国家电视台都遵循了《新闻操守及作业守则》。

  总结
  新闻是自由的,只要遵循准确、公平和完整的原则,加拿大国家电视台有权调查法轮功的组织和手段以及法轮功言论的真实性。

  如果节目能包含对法轮功发言人的采访,就会更全面。但是法轮功的发言人拒绝出镜接受采访。

  对于节目中的两段采访视频和一个问题的设置,我持保留意见。但是除此之外,整个节目研究很严谨,在相关领域的观察也很细致,并且是由知名专家进行分析的。

  投诉方认为,纪实类节目《唐人街的不安》内容错误、受到幕后操控并有目的性宣传的意味,该节目对法轮功修炼进行了不公正的歪曲、贬低、污蔑和歧视。投诉方的投诉是毫无根据的。

茱莉·米韦尔·德切内
法语频道调查专员
加拿大广播公司/加拿大国家电视台
2009年1月27日

  附录一:调查专员委托令

  调查专员

  “……判断有关投诉方的节目,其采访过程或节目的播出是否在事实上违背了公司的政策和标准……”

  其中提及的“政策和标准”也称为《新闻操守及作业守则》(简称JSP,可在以下网址阅读(http://cbc.radio-canada.ca/accountability/journalistic/index.shtml

  采访政策是在准确、公平和完整的三大原则上制定的。

  准确:节目所包含的信息应当遵循事实,不得采用任何虚假或带有误导性的方式。本原则不仅要求节目制作时需进行仔细、全面的调查,还要求节目在语言及制作技术,包括视觉影像方面十分谨慎。

  全面:节目所包含的信息应当是真实的,不得为了取得特定结论而断章取义。播音员和主持人不得运用个人影响力将自身的看法强加给受众。

  公平:节目中的信息应当公正地反映相关事实及主要观点。节目应当合乎职业道德,公平地报道个人、机构、问题和事件。

  (JSP第三章第二条)

  公司的采访政策包含了多年来制定的一系列规章制度,这些规章制度旨在提高新闻报道的质量,其要求远远超出了《广播法案》的要求。它所提出的标准很难达到,但所有记者都为之努力。

  关于调查专员委托令的细节描述可以在以下网址看到:http://www.cbc.ca/ombudsman/page/mandate.html

  附录二:加拿大国家电视台对法轮功投诉信的回复
尊敬的先生/女士:

  我们的一些观众就《调查》栏目在10月30日播出的一期专题报道节目《唐人街的不安》发来了一些评论。

  该期节目旨在调查“法轮大法”(法轮功)在海外的重要性,以及它对西方华人社区,特别是蒙特利尔的华人社区所带来的影响。

  该团体及其成员依然相对神秘。比如,在我们节目中重点提到了法轮大法(法轮功)媒体网络的规模,这一点加拿大很少有人知道。在很短的时间里,法轮功在全世界范围内来势凶猛。因此,像我们这样的新闻网络去调查该组织的结构、信仰、资金来源和活动,是完全可以理解的,是符合公众利益的。

  节目并没有否认,居住在中国的法轮功成员和政府间存在严重的摩擦。相反,节目中明确地表明了这种摩擦确实存在。并且,加拿大国家电视台以前也就这个问题播出过许多节目。

  但是,公共广播的使命就是报道主要的热点问题,并呈现各种不同观点。这一次,我们就选择了从一个不同的角度审视法轮功运动。我们完全是因为新闻报道的原因独立做出了这个决定。一些人声称我们做这期节目是为了讨好中国政府,我们否认这种毫无根据的说法。

  我们觉得许多有关法轮功的法律诉讼以及许多对法轮功行为的报警电话都引起了我们对此问题的兴趣,并试图去理解究竟发生了什么。

  我们的调查过程非常谨慎,所有事实都经过反复确认。我们的信息是从许多可靠的信息来源搜集而来。我们的节目中包含了一系列个人联系信息。

  我们的一些观众投诉说,节目没有采访法轮功在加拿大的领导人并让他们发表观点。实际上,我们好几次邀请法轮大法(法轮功)的加拿大和美国领导人发表观点,但都遭到了拒绝。

  总而言之,我们认为该期节目的播出符合公众利益,报道的事实也很准确,符合我们的标准和守则。

  希望我们的评论对您有所帮助。如果您对我们的回复不满意,或者觉得有必要对该节目进行进一步调查,我们建议您可以要求加拿大国家电视台的调查专员对该节目进行审查。

  感谢您的来信。

捷内维·盖
投诉处理主管
法语频道信息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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