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苏家屯集中营事件”到《关于指控中共摘取法轮功学员器官的调查报告》再到《血腥的活摘器官》,法轮功及其各类外围组织一直在为此百般宣传,摇旗呐喊。那么,法轮功的“活摘器官”谣言都说了些什么?他们又是如何编造和传播这些谣言的?
●两个大卫“独立”进行调查
两个大卫在调查报告中的“工作方法”中提到,二人独立进行调查,“不牵扯法轮功受迫害真相联合调查团,不牵扯法轮大法学会,不牵扯其它任何组织或政府”。
2013年2月5日,在加拿大渥太华国会大厦的听证会上,隶属于加拿大国会外交委员会的国际人权委员会副主席韦恩·马斯通(Wayne
Marston)问到两位证人做的大量工作和大量的旅行,是怎样获得资助的?乔高回答:“我们完全是志愿者。没有任何人曾付给我们一分钱报酬。”随后又称:“我们每一次旅行的经费都是不同的。典型的情况是有人邀请我,可能是法轮功学员,那个人自己或他的朋友付旅费。不存在某个组织提供预算。”
●中国政府摘取法轮功练习者的器官卖给外国游客
证人“安妮”指控“中共盗摘法轮功学员的器官出口至泰国及其它国家”,还在报告中提到:“没有一个政府公布过针对中国器官移植的旅行忠告,以器官移植协会的口吻警告其国民,中国‘几乎所有’的器官来自于犯人。”
据了解,泰国法律禁止非亲属捐赠器官,更不用说器官进口或买卖。吴弘达在他的《我对于法轮功媒体报导苏家屯集中营问题的认识及其经历》中特别提到:“若泰国及其它国籍患者到中国去接受器官移植这完全有可能,也有事实依据。但出口器官在技术上及相关国家的法律及国情上不可能。我曾在泰国调查过多次有关泰国病人赴华接受器官移植、泰国官方和医界对器官移植的态度及相关规定。泰国接受器官移植的病人及泰国皇家医学学会主席曾被我邀请来美国在国会作证。(有国会记录可查)”
●脑外科医生负责摘取眼角膜
证人“安妮”在证词中称,她的丈夫是名神经外科医生,2003年10月之前的两年期间,在中国东北的沈阳市苏家屯医院,他亲自从大约两千名被麻醉的法轮功犯人身上切除了眼角膜。
实际上,眼科和神经外科是两个完全不同的专业。神经外科医生做脊髓和脑部手术,而眼外科医生只做眼科手术。神经外科和眼外科都需要经过专业培训,技术要求都很高,两个专业不能混为一谈。此外,这名“神经-眼外科医生”为什么会在血栓病医院当医生?不禁令人生疑。
●摘取器官时,病人衣服口袋内掉出“戒指盒”
“安妮”证词:“当病人失去知觉的时候,丈夫就用剪刀剪开病人的衣服,发现病人口袋中掉出一个包,打开一看是个戒指盒。”
手术台上的病人是不可以穿上衣的,如果病人失去知觉,那应该由护士在卫生检查室给他脱衣服,而不是医生在手术室给他脱衣服,那么口袋从哪里来?手术室是不能有异物的。因此,就算是手术医生的口袋里也不可能掉出东西来。
●焚尸工人靠盗取死者尸体上的财宝发财
“安妮”证词:“在焚尸炉工作的工人起初都很穷,干一段时间后,捞了不少手表、戒指、项链,这些都是焚尸前他们从法轮功习练者尸体上取下来的财宝。”
病人手术前必须去除所有“异物”,包括耳环、戒指、手表,甚至假牙,手术时,病人、医生身上都不能佩戴类似物件。从理论上讲,只有医务人员才有可能盗取死者的财宝,而不是焚尸工人。
●“数不清”的人体器官移植手术供体
乔高、麦塔斯在调查报告中标注,3006名死亡者中有300人被活摘器官,理由是家属没有看到尸体或者无法证实家属看到了尸体。证人“安妮”的证词,自2001年至2003年仅“苏家屯死亡集中营”就有2000多人死于“活摘器官”,而其“医生朋友”的暗中统计数字达4000人。匿名证人“老军医”说,苏家屯只是中国36家集中营之一。乔高和麦塔斯还“通过电话求证了确实存在集中营的”15个省市。2007版《报告》提到,有41500例人体器官移植手术供体来源不明,两位作者推断其来源是饱受折磨的法轮功信徒。
问题是,300与2000、4000、41500相差太大了。
●数十例与600多例
东方器官移植中心(天津市第一中心医院)主治医生于2006年3月15日在电话中称,当年他们那里有十多个“肾移植”,根本没有提到“法轮功习练者”,但两个大卫却在调查报告中把他的话作为“证词”。2007版《调查报告》中,两位大卫继续写道,经先前调查,2005年中国共进行了10000例肾移植手术,而东方器官移植中心所做的此类手术并非最少的,2005年一年中就有647例。从通话时间2006年3月15日来看,“当年”实指3个半月,期间只有10多例“肾移植”,2006年的数字与2005年相比差距实在太大了。
●尸体解剖等于活体解剖
两个大卫在2006版《调查报告》附录20案例1中,将一幅王斌先生(Mr. Wang
Bin)的尸体解剖照片曲解为活体解剖和器官摘取的证据。
美国堪萨斯城大学(Kansas City
University)医学病理学系佛里德兰德(Friedlander)博士对照片进行了检查,表示该照片中,颈部有“Y”字型切口,还有棒球式的缝合线,这些都是典型的尸体解剖表现,验尸期间验尸官切除器官做证据是例行公事。[1]
2007版报告中,两个大卫就此进行“解释”,先入为主地称王斌因受到酷刑“伤势过重而去世”,所以为了确定王斌死因而对其进行尸体解剖是不合情理的,试图以此反驳。
●肿瘤外科医生做肾移植手术
2007年6月1日,大纪元网站称一位正在申请韩国国籍的金先生向他们透露,说苏家屯医院外科医生于海山就专门从事法轮功学员的器官摘取手术。
苏家屯医院唯一一位于姓医生叫于三江,是苏家屯血栓病医院的肿瘤外科医生。作为从事大肠胃的肿瘤外科医生,于医生根本不具备做肾移植手术的专业技能。[2]
●任意篡改的电话录音
两位大卫撰写的报告特别对广西民族医院卢医生的电话调查记录非常详尽。报告说这位医生承认他早些时候曾到监狱挑选三十多岁的健康法轮功人员以提供器官。
而广西民族医院亦不具备器官移植器官摘取手术的资质,医院泌尿科主治医师卢国平证实电话录音“已经被篡改过了”,并对此一一反驳:“这个报告里面说,你们以前用的法轮功供体是从监狱里面还是从看守所里面拿的,它里面说我的回答是从监狱里面拿的,但是当时我的回答是我们医院没有这种资质,我本人也没有这种资质,所以不可能拿任何器官。还有第二个问题是他说那你们都要到监狱里面自己去挑选吗?他当时说我的回答是对,肯定说要去挑选的,这个问题当初根本都没有问到,没有那回事。”[3]
没有评论:
发表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