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6月14日星期二

法轮功破坏长春有线电视传输网络设施案始末

   新华网长春2002年9月20日电


  2002年3月5日19时许,像往常一样,长春市许多家庭围坐在电视机前,收看中央电视台的新闻节目。19时 19分左右,一些观众惊讶地发现,电视信号突然中断,几秒钟后,模模糊糊地出现了宣扬邪教“法轮功”的内容……

  邪恶打破了宁静、祥和的夜晚,群众纷纷向“110”打电话报警……公安机关很快查明,这是由“法轮功”邪教组 织策划、教唆“法轮功”顽固分子精心组织实施的一起破坏有线电视传输网络设施的重大恶性刑事案件。今天,长春市中级人 民法院对这起破坏广播电视设施,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案进行一审公开宣判,依法分别判处周润君、刘伟明、梁振兴、 刘成军等15名被告人20年至4年不等的有期徒刑。


  夜幕下的罪恶


  3月5日晚,忙了一天的长春市广播电视局局长刘树清正准备下班回家。突然,值班室电话铃声大作,一个又一个群 众举报:电视节目中出现了邪教“法轮功”非法宣传内容。


  刘树清第一个反映就是迅速赶到位于广电中心大楼20层的播控中心,没有发现异常。刘树清据此判断,很可能是线 路出现了问题。他马上打电话通知长春市有线电视网络公司,立即组织所有值班人员沿线巡查。


  长春市有线电视网络公司从群众举报的情况分析,问题可能出现在有线电视信号输出的主干线上,他们马上布置工作 人员分赴各区,沿主干线展开拉网式巡查。


  20时左右,长春市有线电视网络公司副总经理刘文祥等人巡查到南关区净月胡同附近时,发现一个黑影正从前方的 电线杆上往下爬,另一个黑影在接应。看到巡查人员后,两人迅速向附近的居民区逃离。巡查人员立即追上前,合力将企图逃 跑的一个“小个子”制服,另外一个“瘦高个”则趁乱逃脱。巡查人员随后拆下了挂接在有线电视传输线上的小型播放装置, 并向公安机关报警。清明街派出所民警很快将抓获的这名破坏分子带回所里。


  半个小时后,巡查人员又在长春大街吉林省国税局南侧发现第二处破坏点,立即拆除了破坏分子加挂的播放设备。为 了终止邪教“法轮功”非法宣传内容的播出,网络公司人员摸黑对全市的网络主干线逐点巡查。20时50分左右,长春市全 面恢复了电视信号的传输,市民可以正常收看电视节目了。


  但是,许多群众的正常生活秩序被打乱、合法权益受到侵害。公安机关查实,长春市有线电视自3月5日晚19时19 分起,由于两处电缆主干线被割断,全市有4个城区的部分居民无法正常收看32个频道的有线电视节目,尤其令人气愤的是 ,有相当数量的用户接收到了“法轮功”邪教的宣传内容。在这期间,仅长春市公安局的“110”指挥中心接到的此类报警 电话就达2000多次,广大群众对“法轮功”的违法犯罪活动十分反感和痛恨。家住南关区平治小区的街道干部王桂兰回忆 说:“当时我和儿媳妇吃完晚饭正在看电视,突然里面出现了宣扬‘法轮功’的镜头。我们实在看不下去了,只好把电视机关 上了。”


  3月5日晚,吉林省松原市前郭县也出现了破坏有线电视网络、插播邪教宣传片的情况,造成全县有线电视停播210 分钟。


  精心策划的阴谋


  经公安机关审理,这名犯罪嫌疑人很快交代了自己的身份和有关犯罪事实。雷明,男,26岁,吉林省白山市人,“ 法轮功”顽固分子。根据交代的情况,公安机关一举破获了周润君(化名周姨)、刘成军(化名田力)、梁振兴(化名小郑) 、刘伟明(化名小文)等10多名“法轮功”顽固分子精心策划的这起案件。


  参与这起案件的“法轮功”分子交代,他们破坏有线电视网络设施,非法宣扬邪教的“灵感”,源自李洪志及邪教“ 法轮功”在境外的传授。2002年1月,52岁的“法轮功”顽固分子周润君从“明慧网”上看到利用有线电视网络进行非 法宣传的介绍后,萌生了作案动机。她分别找到当地“法轮功”顽固分子梁振兴、刘成军和刘伟明,几人一拍即合,紧锣密鼓 地密谋实施。


  刘伟明在长春市某电子有限责任公司工作,对有线电视传输技术“轻车熟路”,是团伙中最懂技术的“功友”。梁振兴则有一定的资金保障,他提供了1万多元人民币,购买了大量播放“法轮功”光碟的作案工具。此后,周润君、梁振兴又网 罗了刘成军、云庆彬、雷明、赵健、张闻等10多名“法轮功”顽固分子加入到这一团伙中来。


  此后的两个多月时间里,周润君等人以长春市宽城区一处租住房为窝点,多次密谋。刘伟明负责插播“法轮功”光碟 的技术培训,梁振兴负责召集人员、资金筹措,周润君作为“后勤部长”,分管采购、做饭,刘成军则分管“人员调度”等具 体工作。通过一段时间的“集训”,团伙中的大多数人掌握了利用有线电视网络播放“法轮功”光碟的技能,然后购买了VCD 机、分支放大器、脚扣子、电工刀等作案工具。张闻等人绘制了有线电视主干线剖面图、相关安装步骤图,并自制了4台播放 设备。


  一切准备就绪,罪恶的活动悄悄展开了。3月5日19时许,根据分工和事先“踩点”,张闻、雷明等7人携带一台 播放设备和作案工具,来到长春市南关区的净月胡同附近。张闻爬上一架电线杆,割断了主干线电缆,安装并接通了装有“法 轮功”内容光碟的播放设备,其他人负责接应和望风。与此同时,周润君、刘伟明等人携带作案设备及工具,割断了吉林省国 税局附近的主干线电缆,插播了同样的“法轮功”宣传片。


  当天上午,刘成军带领李德海等4人,利用同样的方法,在吉林省松原市进行了犯罪活动,造成严重后果。


  长春警方向记者介绍说,周润君等人预谋犯罪已久。案发前,他们曾派人去吉林省延吉市、吉林市和通化市“踩点” ,计划进行破坏活动,但因条件不具备而未得逞。


  刘伟明在第一次抓捕漏网后,又与他人密谋,计划利用“明慧网”提供的无线发射装置技术,购置1000套设备, 将“法轮功”邪教宣传片“推广”到全国各地,幸被警方及时抓获。


  正义的审判


  多行不义必自毙。今天,长春市中级人民法院对此案作出一审判决,周润君等15名涉案成员受到了应有的法律制裁 。


  这是一次正义的审判。宣判结束后,在场旁听的群众拍手称快。一位姓张的退休干部激动地说:“以前我认为‘法轮 功’是邪教,但总觉得与我关系不大,这次事件直接影响到了大家的现实生活。‘法轮功’真是越来越猖狂,再不严惩,后果 不堪设想!”


  与这位老干部一样,许多群众对“3·05”案件的犯罪活动表示强烈的愤慨。家住长春市吉港小区的程艳华女士说 :“‘法轮功’可真够邪的,杀人、自焚,现在连有线电视都敢破坏,他们还有什么事做不出来。以前总感觉‘法轮功’是冲 政府去的,现在看来更是冲着咱老百姓的。对他们依法审判真是大快人心!”


  东北师范大学法律系副教授贾国发一直在现场旁听了整个审判过程。他说,这起案件对国家公共安全和社会秩序造成 了严重影响。法庭判定他们有罪,是因为他们的行为触犯了刑法。涉案人员均对犯罪事实没有异议,整个公开庭审事实清楚, 证据充分,适用法律恰当,审判结果是公正的。


  吉林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李洁说:“依照刑法的有关规定,破坏广播电视设施等公用设备,应依法惩处。世界各国对于破坏国家公共设施的犯罪行为都会依照法律严厉打击。”


  在庭审期间,有的涉案人员对自己所犯罪行感到深深的自责。31岁的被告人李晓杰与本案主犯之一刘伟明是夫妻。 提起他们给国家和人民带来的严重损失、自己原本幸福的家庭付出的沉重代价,她泣不成声。但由于这些涉案人员受“法轮功 ”毒害太深,有的人仍然冥顽不化,一些人在法庭上仍痴迷“法轮功”歪理邪说。


  法庭严格遵照法律规定,庭审中给予被告人充分的辩护、陈述、举证等法律赋予的权利。在依法给予惩处的同时,法 庭奉劝他们早日脱离邪教,重新做人。在征得涉案人员同意的情况下,法庭或者家属为他们指定或聘请了辩护律师。庭审期间 ,涉案人员与律师发表了辩护意见。


  宣判结束以后,许多参加旁听的群众议论纷纷。他们说,一段时间以来,“法轮功”分子从涂写标语、散发传单,到 不断地打骚扰电话、邮寄非法光盘,甚至破坏广播电视设施,对国家安全、社会稳定和群众的合法权益均构成了严重的危害。 玩火者必自焚!如果仍然与社会和人民为敌,最终只能是自食其果,等待他们的将是法律的严惩!(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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