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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在1997年左右开始习练法轮功的。当时主要考虑到自己身体状况不大好,也希望借助于法轮功来减轻自己的学习压力,从而在他人的介绍之下,我走入了法轮功。
那时,看了李洪志的书之后,我开始按照法轮功的方式去生活和修炼。在这个过程中,我逐渐接受了李洪志的观点,以一种宿命的观点对待自己的学习和生活。受到这种暗示之后,我对学习采用了一种得过且过的心态,并逐渐把大量时间投入到法轮功的学练当中。本来学习成绩比较好的我,因为逐渐痴迷学练法轮功而有所下降,老师和父母也多次劝我,我却没有当一回事,认为这都只不过是法轮功对我的考验,从而逐渐痴迷于法轮功之中。
本以为李洪志讲了“一人练功,全家受益”,习练法轮功可以得到更多好处,对升学也应该不存在影响。但我在高考中却落榜了,只好以调剂生的身份去了当时的吉林工业大学(现在是吉林大学南岭校区)。为此,我虽然比较失意,却还天真地认为是“消业”,是“考验”。于是,当我去了吉林长春的时候,更加痴迷于法轮功了。我也很快成了学校练功点的积极分子,被练功点的辅导员树立为学生当中的“学法榜样”。
1998年年底,因为当时的几个练功点需要组织一次“法会”,我也被我们练功点推荐到这个“法会”上去发言。因为当时痴迷于法轮功,本着“弘法,功德无量”的观念,我答应了参加这一次“法会”的发言。随后,我又投入了大量的时间和精力去思考和学习法会的要求。按照法轮功“真、善、忍”的高标准要求,我知道需要讲真话,不能够违背事实,我就打算把我习练法轮功以来的观念改变以及对学业、生活的影响全部写了出来。于是,我在我的发言初稿当中,详细写出了我习练法轮功的经过,写出了因为学练法轮功出现的家庭不和,没有考上理想的大学,等等。初稿我是以一种比较真实的心态和事迹去书写的。本以为,我这样的发言稿比较真实,一定没问题的。毕竟我是讲真话了,再说任何事情都有其两面性,法轮功也不例外。
但是,当我把稿子交到一位法会负责人之后的第二天早晨,她就找到了我。她用红笔把我的初稿修改了许多地方,其中把我所写的因为学练法轮功导致的学业不稳定、家庭不和,以及没考上理想的大学都勾掉了。她这样跟我说,这些东西是不能写的。我说,为什么呢,师父不是叫我们讲真话吗?她却告诉我,那也得看情况吧。我继续坚持我的观点,没有打算修改。后来,另外一名站长负责人也找到我,说我整体是写的不错,特别是那些关于学练法轮功的好的方面,但是至于学业和家庭的影响,应该不是学练法轮功的影响,那是你层次不够,或者就是应该让你“悟”的东西,我们弘法当然是需要讲“大法好”。如此,她很耐心地跟我谈了许多,我也似懂非懂,最后实在碍于情面,只好勉强答应去掉那些东西,或者尽量往好的方面去写。在这样一个几十人的“法会”上,我只好按照他们的要求,讲出了我的违心之言,却也欺骗自己那是为了“弘法”“提高层次”的需要。
在这以后继续习练法轮功中,我也遇到更多类似的事情,最后都是以“维护大法”“弘法”的名义而违心地表态。正是这种集体暗示的影响,我的观念逐渐被李洪志及其法轮功组织操控,从而误入歧途。
今天我很庆幸自己走出了邪教法轮功,也希望以此类事情抛砖引玉,希望像我这样走出了邪教的痴迷者去反思自己思想受李洪志及其法轮功邪教组织毒害的经过,看看究竟我们的思想是如何受到李洪志及其法轮功的磨灭和误导的,以便更好认识和揭批邪教法轮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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