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7月2日星期二

张英艳:我认识的天安门自焚参与者陈果


  我叫张英艳,今年64岁,家住北京市西城区中央音乐学院院内家属楼。1996年为“祛病健身”步入法轮功,逐渐痴迷其中,直到2008年,我在反邪教志愿者的帮助下才如梦初醒。醒后我除了为自己痴迷的过去痛心之外,还为我曾经相识的陈果惋惜不已。

  
自焚前的陈果          自焚后的陈果

  陈果是法轮功“天安门集体自焚事件”的直接受害者之一,我与陈果的相识,也是由于同是法轮功习练者的缘故。

  1999年我在法轮功辅导站练功时,就认识了在中央音乐学院学习的功友张某。2000年一次在澡堂里洗澡的时候,张某向我介绍了同去洗澡的、中央音乐学院民乐系大二的学生陈果。并向我介绍说陈果也是练法轮功的。

  我家和陈果的学生宿舍相距很近,自从认识陈果后,她就经常到我家里一块练“功”学“法”。陈果还经常带些从网上下载的李洪志“经文”等法轮功宣传品给我,她告诉我:“我妈也是练法轮功的,胆很大,她经常和功友们在一起学法练功,还经常到外面发(指散发法轮功宣传品)”,“我有时去公交车站和书店发东西(指法轮功宣传品)”,“我现在都不愿意练琴了,听着琴声就象魔声”。我当时还劝她说:“你考上中央音乐学院上学多好啊,多不容易,你可一定要好好学习”。现在想起当时陈果说的这番话,心里都发颤,好好一个孩子,被李洪志的骗术害得魂不守舍,连学业都荒废了。

  2001年1月的一天,陈果对我说:“阿姨,今年放寒假我不回家了,我要去天安门‘正法’。一个叔叔修得很好,他说看见天安门横批写着‘上天之门’,说不去天安门就‘圆满’不了,你去吗?”我说:“我不去,我有小孙子,还得给家里人做饭,你可别听人家瞎说。”我当时哪知道陈果是要去天安门以自焚的方式“圆满”啊!否则,我说什么也要劝劝她,别干那傻事情。

  现在看来,是自焚者刘云芳、薛红军等法轮功痴迷者密谋后决定,要在农历除夕当天在天安门以自焚的方式“圆满”。决定后,是陈果的母亲郝惠君在1月10日后打电话通知和动员了陈果,陈果才决定参加的。

  又过了几天的傍晚,陈果又来到我家对我说:“阿姨,学校放假要封门,我把我的东西放在你家。”然后,陈果就从宿舍把行李等物品拿来放下就走了。过了一会儿,陈果又返回来对我说:“阿姨,我把东西拿走去别的地方,我妈和我们家那边的人要来,我在等他们。”说完,拿起行李就走了。现在回想,那天应该是参与自焚的人1月17日到京前的一两天,陈果是在等待接应母亲和其他参与自焚的法轮功人员。

  之后,我在电视上看到了陈果等人自焚心里也难过。但是,那时相信李洪志在《转法轮》中说的,修炼的最终结果便是“得道圆满”。 正如陈果事后曾回忆说:“当时觉得自焚并不可怕。因为这样就能‘圆满’了,就能去天国世界了。《转法轮》上说的,天国世界特美好。”

  醒悟后,我常想如果陈果不习练法轮功,她可能会读研或出国深造,早已成为音乐方面的艺术家而前途无量,而且也应该建立起一个幸福的家庭了。也就不会相信和追求李洪志的什么“圆满”和“天国世界”等欺骗宣传了,以至于如今落下了残废,到了生活不能自理的地步。

  直到现在我想起陈果的面容和甜美的声音,我仍止不住泪水,太可惜了一个漂亮的大学生竟然成了一个木偶。然而自焚事件发生后,李洪志竟然不敢承认她们是法轮功习练者。尽管陈果等自焚人员现在如梦方醒,明白了原来“圆满”和“天国世界”都是李洪志虚构的,自己是上了李洪志的当。但是,悔之晚矣,死去的人不能复生,精神和肉体的创伤令陈果今生今世难以抚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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