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叫俞雪微,朝鲜族,1981年1月出生,大专文化,曾是长春市欧亚卖场的一名营业员,家住长春市经开区。我丈夫叫金明铎,朝鲜族,1976年2月出生,高中文化,曾在长春市一汽大众工作。我俩2004年2月生了一个儿子。孩子聪明伶俐,活泼可爱。
然而,就是这么幸福的一家人,现在却因为我们夫妻俩共同痴迷法轮功,被撕裂得七零八碎。为了所谓的“讲真相”、“反迫害”、“求圆满”,我丈夫金明铎去制作、张贴、散发法轮功宣传品,于2008年4月被依法惩处;我为了响应师父的“号召”,早日求得“圆满”,伙同其他3人,为法轮功人员肖荣“驱魔”,活活将其打死,被判处无期徒刑。
我丈夫金明铎是从1997年开始习练法轮功的,2003年3月我俩结婚后,他也没有放弃。尽管当时媒体上经常揭批法轮功,但他除了在家捧着《转法轮》嘟嘟囔囔地念,晚上打坐以外,也不外出参加什么“学法”、“聚集”活动,所以,我也没把他练功当回事。
2003年12月,年仅51岁的母亲因患肝癌晚期,前后不到一个月就去世了。作为家里的独生女儿,我对突然间失去母亲,感到特别痛苦,对人世间的生老病死感到特别恐惧。
就在这惶惶不可终日的日子里,我听从了丈夫的建议,接过了他递给我的《转法轮》等书籍。
李洪志在书里说:“有病和所有不幸的根本原因都是业力所致”,“真正的练功人他没有病……你也就是练功,你要不练功,你早就一命呜呼了”(李洪志的录音讲法),“将来他修成的时候,想要什么伸手即来,要什么有什么,想干什么就干什么,在他的世界中什么都有”。
世界上竟然还有如此好事?修炼法轮功可以“消业”,有病可以不用吃药;“圆满”后还能得“福报”、“白日飞升”……
于是,我慢慢地从不相信到半信半疑,到最后一头扎进了法轮功里。我甚至后悔,自己修炼的太晚了,如果早一点修炼,或者跟母亲一起修炼,母亲也不会得病,即便有病,有师父“法身”的保护,母亲也不会这么早离开我……
通过一段时间的修炼,我终于从失去母亲的痛苦中解脱出来了,更主要的是我们夫妻俩找到了共同的“爱好”,老公每天下班就忙着回家和我交流“学法”体会,两个人也不吵不闹了,我体会到了“学法”的乐趣。
2007年夏天,通过丈夫的介绍,我认识了“悟性”极高的高洪庆(1975年出生,高中文化,一汽大众职工)和王海鹏(1976年出生,高中文化,一汽大众职工),通过与他俩的交流,我们夫妻俩对法轮功就更加痴迷了。那段时间我几乎天天能梦见李洪志满世界去“讲法”,要我珍惜“机缘”,继续“精进”,争取早日“圆满”。
高洪庆和王海鹏都是我丈夫的同事,我们三家住的又比较近,最主要的是我们都是“同修”,所以我们就隔三差五聚在一起,交流彼此的“心性关”及各自的梦境。因为“师父”说“在梦中看到的景象,其实都是你的元神真正去了那里,是真实的”(《转法轮》)。像周易解梦一般“悟”梦中“师父”都点化了什么,互相吹捧、麻痹。因为“师父”说过,怎么悟都行,都不会出偏。
2007年9月22日,明慧网登出了“师父”在美中地区明州法会的新经文:“大法弟子的修炼,不仅仅是为了个人圆满……救度众生是大法弟子必须做的”。救度众生当然应该包括那些转化了和不“精进”的那些人,因为“师父”说过“正法”一直不结束,就是给这些人机会。
我们几人一听,马上紧张起来,都在想身边有谁不练了或者不“精进”了,我和丈夫自然马上就想到了我丈夫的弟弟金明东。
和金明铎一样,金明东也是从1997年开始习练法轮功的。1999年国家取缔法轮功时,他正在原吉林工学院(现更名为长春工业大学)读大一。为了能够继续修炼下去,他选择了中途退学。经过反邪教志愿者的多次劝说,他最终放弃了法轮功,并于2004年去了韩国,在一家中韩贸易公司打工。因他熟练掌握两门外语(英语和朝语),小伙子又能干,很得公司重用,去掉日常花销,他一年能剩十几万元人民币。
真是千载难逢的“万古机缘”!我俩怎肯放弃这次“救度众生”的伟大使命?
2008年2月1日至15日,我俩把不足4周岁的儿子扔给我父亲,义无反顾地自费去了韩国。第一次离开国门,按理说我俩应该好好溜达溜达,但是为了完成自己的使命,我俩哪里也没有去,就呆在他租住的房子里做他的说服工作。
劝说工作并不顺利,金明东开始一点也不动摇。我就绘声绘色地给他讲我常常发生的幻觉和梦境,让他相信这一切都是真实的。我还告诉他,“圆满”的时间就要到了,如果他就这样放弃了,以前的苦不是白吃了吗?经不起我俩苦口婆心的“规劝”,他终于答应考虑考虑。
因为签证已经到期,我俩不得不怀着遗憾回国。回国后,我俩并没有对他置之不理,而是通过越洋电话和视频聊天等方式继续做他的工作。
真是功夫不负有心人。2008年4月3日,金明东在缴纳了全部违约金后,撇下一切“名、利、情”,包括相处不久的女朋友,回到了长春,来到了我家。怀着对“大法”的一份愧疚,金明东回国后比以前更加“用功”了。
金明东的“回头是岸”,更加坚定了我们“普度众生”的信心和勇气,我们觉得自己的“功力”都有了明显的提高,距离“圆满”又前进了一步。于是,我们决定继续“普度众生”,四处寻觅不“精进”的人。
高洪庆说他的邻居以前有几个练功的,他就偷偷地去找他们。但见面后发现都是一些老头和老太太,家务事比较多,不是接送孙子上下学,就是家里有病人需要照顾,时间上根本无法做到“精进”。但他们提供了一个重要线索:有一个叫肖荣(长春市人,1979年出生,无职业)年轻女人,挺“精进”的,身上好像还有“附体”。但她丈夫现在总看着她,不让她练。
情况紧急,我们几个人决定一定要见见这个肖荣,看看她的“附体”到底是怎么回事。因为“师父”说过,“附体”是狐黄白柳,是动物,不能练成神,所以它们只能找那些白色物质多,根基好的人,附在他们的泥丸宫里,吸取人体精华,练成人形,最后完全取代于这个人,你表面上看好像是这个人,其实是那些动物附体。他还在《转法轮》中说自己斗败过“蛇仙”。
第一次见面,是我、我丈夫、高洪庆和王海鹏四个人一起去的。肖荣说话颠三倒四,怪模怪样,一会说这儿,一会儿说那儿,一会儿说见到李洪志“法身”给她清理身体,一会儿又说我就是那个“狐狸精”,跟肖荣她几千年了,就等今天见面了……
我们对肖荣的话一点也不敢怀疑,认为这就是“师父”说的附体。在对“师父”更加崇拜的同时,我们一致认为这是“师父”故意对我们的考验,说不定他的“法眼”就在一边看着我们呢。我们决心一定要帮助肖荣“驱魔”,让她早日修成“正果”。
但是,如何“驱魔”?我们都不知道该怎么做,想等“悟”明白后再做决定。
2008年4月7日,也就是金明东回国的第五天,我丈夫因为是白班,上班去了,我和金明东在家。上午10点来钟,上夜班的高洪庆来到了我家,他想和不“精进”的金明东好好聊聊,帮他恢复一些“功力”。不到中午12点,刚刚办完离婚手续的肖荣怀揣离婚证也来到了我家。肖荣一进门就神神叨叨的,一会儿说,一会儿唱,有时候还在跳。嘴里发出的声音就像两个人在说话、辩论。
看到肖荣的离婚证,我们对她的果敢行为感到由衷地佩服。为了坚信大法,早日求得“圆满”,她竟然连婚姻、丈夫和年仅八岁的儿子都可以放弃,我们都有些自愧不如。这也更加坚定了我们救肖荣的决心。我们一直决定彻底把那个“附体”赶走,让肖荣好好修炼,否则这样下去,岂不是把肖荣害了吗?我们都是“同修”,不能眼看着不管,再说这可能就是“师父”给我们设的“关”。因为“师父”说过,没有一切是偶然的,都是他给我们提高心性设的关。
于是,我们就按照“法”的要求去做,先是读《转法轮》中的“论语”,把肖荣围在中间,大声读“法”;接着我们一起“发正念”:“法正乾坤、邪恶全灭……”。但时间过了半小时,肖荣还是那个样子,一点效果也没有。按照“师父”“可以采用认何方法制止邪恶”的要求,我们就用冰水凉,也不行。想到“狐狸精”可能怕热,我又烧些开水,装在瓶子里,放在肖荣肚子上,烫得肖荣直叫唤。我们问她“狐狸精”走不走,她说走,于是我们停下手。但过了一会儿,肖荣又开始神神叨叨、疯癫疯癫、嬉皮笑脸了。我们认为这个“狐狸精”骗人,学着电视剧中的样子,用针扎在肖荣的嘴唇上方,但也不奏效。实在没有办法了,我们就打电话找来了“功力”超强的王海鹏。王海鹏一进门就说对待这个“狐狸精”决不能心慈手软,“师父”不是说过“忍无可忍”吗?
于是我们四个人开始动手打她。先是揍嘴巴子,她喊不疼,要我们使点劲、用点力;后来几个男的便用脚踹,没有目标地随便乱踹,不一会儿肖荣身上便青一块紫一块的了,浑身没有一处好地方了,整个脸部都肿了起来。肖荣这个时候也老实了很多,不那么喊叫了。大伙儿一看这个办法奏效,就继续开始拳脚相加,一直把她打得趴在地上一动不动了……
这个时候,金明东觉得有些不对劲,就说会不会死了,不行送医院吧。我们三个人齐口说不可能,练功的人都有“师父”的“法身”保护,“汽车都撞不死”,我们怎么能把她打死呢?
事实上,肖荣真的死了。她被我们四个人活活地打死了……
2008年11月,金明东,我,高洪庆和王海鹏分别以故意杀人罪被长春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处徒刑15年、无期、无期和死缓。
现在看来,法轮功真是害人、害己、害社会。如果我们不痴迷法轮功,我们能把一个因练功而精神失常的人当成“魔”去除吗?把一个人活活打死,还以为是在做善事,帮助她。当初我们追求的是做好人,向往的是金光闪闪的天堂,可如今我们却沦为阶下囚,成为人民的罪人。而死者更加可怜,她的亲人该是多么痛苦呀!
然而,就是这么幸福的一家人,现在却因为我们夫妻俩共同痴迷法轮功,被撕裂得七零八碎。为了所谓的“讲真相”、“反迫害”、“求圆满”,我丈夫金明铎去制作、张贴、散发法轮功宣传品,于2008年4月被依法惩处;我为了响应师父的“号召”,早日求得“圆满”,伙同其他3人,为法轮功人员肖荣“驱魔”,活活将其打死,被判处无期徒刑。
我丈夫金明铎是从1997年开始习练法轮功的,2003年3月我俩结婚后,他也没有放弃。尽管当时媒体上经常揭批法轮功,但他除了在家捧着《转法轮》嘟嘟囔囔地念,晚上打坐以外,也不外出参加什么“学法”、“聚集”活动,所以,我也没把他练功当回事。
2003年12月,年仅51岁的母亲因患肝癌晚期,前后不到一个月就去世了。作为家里的独生女儿,我对突然间失去母亲,感到特别痛苦,对人世间的生老病死感到特别恐惧。
就在这惶惶不可终日的日子里,我听从了丈夫的建议,接过了他递给我的《转法轮》等书籍。
李洪志在书里说:“有病和所有不幸的根本原因都是业力所致”,“真正的练功人他没有病……你也就是练功,你要不练功,你早就一命呜呼了”(李洪志的录音讲法),“将来他修成的时候,想要什么伸手即来,要什么有什么,想干什么就干什么,在他的世界中什么都有”。
世界上竟然还有如此好事?修炼法轮功可以“消业”,有病可以不用吃药;“圆满”后还能得“福报”、“白日飞升”……
于是,我慢慢地从不相信到半信半疑,到最后一头扎进了法轮功里。我甚至后悔,自己修炼的太晚了,如果早一点修炼,或者跟母亲一起修炼,母亲也不会得病,即便有病,有师父“法身”的保护,母亲也不会这么早离开我……
通过一段时间的修炼,我终于从失去母亲的痛苦中解脱出来了,更主要的是我们夫妻俩找到了共同的“爱好”,老公每天下班就忙着回家和我交流“学法”体会,两个人也不吵不闹了,我体会到了“学法”的乐趣。
2007年夏天,通过丈夫的介绍,我认识了“悟性”极高的高洪庆(1975年出生,高中文化,一汽大众职工)和王海鹏(1976年出生,高中文化,一汽大众职工),通过与他俩的交流,我们夫妻俩对法轮功就更加痴迷了。那段时间我几乎天天能梦见李洪志满世界去“讲法”,要我珍惜“机缘”,继续“精进”,争取早日“圆满”。
高洪庆和王海鹏都是我丈夫的同事,我们三家住的又比较近,最主要的是我们都是“同修”,所以我们就隔三差五聚在一起,交流彼此的“心性关”及各自的梦境。因为“师父”说“在梦中看到的景象,其实都是你的元神真正去了那里,是真实的”(《转法轮》)。像周易解梦一般“悟”梦中“师父”都点化了什么,互相吹捧、麻痹。因为“师父”说过,怎么悟都行,都不会出偏。
2007年9月22日,明慧网登出了“师父”在美中地区明州法会的新经文:“大法弟子的修炼,不仅仅是为了个人圆满……救度众生是大法弟子必须做的”。救度众生当然应该包括那些转化了和不“精进”的那些人,因为“师父”说过“正法”一直不结束,就是给这些人机会。
我们几人一听,马上紧张起来,都在想身边有谁不练了或者不“精进”了,我和丈夫自然马上就想到了我丈夫的弟弟金明东。
和金明铎一样,金明东也是从1997年开始习练法轮功的。1999年国家取缔法轮功时,他正在原吉林工学院(现更名为长春工业大学)读大一。为了能够继续修炼下去,他选择了中途退学。经过反邪教志愿者的多次劝说,他最终放弃了法轮功,并于2004年去了韩国,在一家中韩贸易公司打工。因他熟练掌握两门外语(英语和朝语),小伙子又能干,很得公司重用,去掉日常花销,他一年能剩十几万元人民币。
真是千载难逢的“万古机缘”!我俩怎肯放弃这次“救度众生”的伟大使命?
2008年2月1日至15日,我俩把不足4周岁的儿子扔给我父亲,义无反顾地自费去了韩国。第一次离开国门,按理说我俩应该好好溜达溜达,但是为了完成自己的使命,我俩哪里也没有去,就呆在他租住的房子里做他的说服工作。
劝说工作并不顺利,金明东开始一点也不动摇。我就绘声绘色地给他讲我常常发生的幻觉和梦境,让他相信这一切都是真实的。我还告诉他,“圆满”的时间就要到了,如果他就这样放弃了,以前的苦不是白吃了吗?经不起我俩苦口婆心的“规劝”,他终于答应考虑考虑。
因为签证已经到期,我俩不得不怀着遗憾回国。回国后,我俩并没有对他置之不理,而是通过越洋电话和视频聊天等方式继续做他的工作。
真是功夫不负有心人。2008年4月3日,金明东在缴纳了全部违约金后,撇下一切“名、利、情”,包括相处不久的女朋友,回到了长春,来到了我家。怀着对“大法”的一份愧疚,金明东回国后比以前更加“用功”了。
金明东的“回头是岸”,更加坚定了我们“普度众生”的信心和勇气,我们觉得自己的“功力”都有了明显的提高,距离“圆满”又前进了一步。于是,我们决定继续“普度众生”,四处寻觅不“精进”的人。
高洪庆说他的邻居以前有几个练功的,他就偷偷地去找他们。但见面后发现都是一些老头和老太太,家务事比较多,不是接送孙子上下学,就是家里有病人需要照顾,时间上根本无法做到“精进”。但他们提供了一个重要线索:有一个叫肖荣(长春市人,1979年出生,无职业)年轻女人,挺“精进”的,身上好像还有“附体”。但她丈夫现在总看着她,不让她练。
情况紧急,我们几个人决定一定要见见这个肖荣,看看她的“附体”到底是怎么回事。因为“师父”说过,“附体”是狐黄白柳,是动物,不能练成神,所以它们只能找那些白色物质多,根基好的人,附在他们的泥丸宫里,吸取人体精华,练成人形,最后完全取代于这个人,你表面上看好像是这个人,其实是那些动物附体。他还在《转法轮》中说自己斗败过“蛇仙”。
第一次见面,是我、我丈夫、高洪庆和王海鹏四个人一起去的。肖荣说话颠三倒四,怪模怪样,一会说这儿,一会儿说那儿,一会儿说见到李洪志“法身”给她清理身体,一会儿又说我就是那个“狐狸精”,跟肖荣她几千年了,就等今天见面了……
我们对肖荣的话一点也不敢怀疑,认为这就是“师父”说的附体。在对“师父”更加崇拜的同时,我们一致认为这是“师父”故意对我们的考验,说不定他的“法眼”就在一边看着我们呢。我们决心一定要帮助肖荣“驱魔”,让她早日修成“正果”。
但是,如何“驱魔”?我们都不知道该怎么做,想等“悟”明白后再做决定。
2008年4月7日,也就是金明东回国的第五天,我丈夫因为是白班,上班去了,我和金明东在家。上午10点来钟,上夜班的高洪庆来到了我家,他想和不“精进”的金明东好好聊聊,帮他恢复一些“功力”。不到中午12点,刚刚办完离婚手续的肖荣怀揣离婚证也来到了我家。肖荣一进门就神神叨叨的,一会儿说,一会儿唱,有时候还在跳。嘴里发出的声音就像两个人在说话、辩论。
看到肖荣的离婚证,我们对她的果敢行为感到由衷地佩服。为了坚信大法,早日求得“圆满”,她竟然连婚姻、丈夫和年仅八岁的儿子都可以放弃,我们都有些自愧不如。这也更加坚定了我们救肖荣的决心。我们一直决定彻底把那个“附体”赶走,让肖荣好好修炼,否则这样下去,岂不是把肖荣害了吗?我们都是“同修”,不能眼看着不管,再说这可能就是“师父”给我们设的“关”。因为“师父”说过,没有一切是偶然的,都是他给我们提高心性设的关。
于是,我们就按照“法”的要求去做,先是读《转法轮》中的“论语”,把肖荣围在中间,大声读“法”;接着我们一起“发正念”:“法正乾坤、邪恶全灭……”。但时间过了半小时,肖荣还是那个样子,一点效果也没有。按照“师父”“可以采用认何方法制止邪恶”的要求,我们就用冰水凉,也不行。想到“狐狸精”可能怕热,我又烧些开水,装在瓶子里,放在肖荣肚子上,烫得肖荣直叫唤。我们问她“狐狸精”走不走,她说走,于是我们停下手。但过了一会儿,肖荣又开始神神叨叨、疯癫疯癫、嬉皮笑脸了。我们认为这个“狐狸精”骗人,学着电视剧中的样子,用针扎在肖荣的嘴唇上方,但也不奏效。实在没有办法了,我们就打电话找来了“功力”超强的王海鹏。王海鹏一进门就说对待这个“狐狸精”决不能心慈手软,“师父”不是说过“忍无可忍”吗?
于是我们四个人开始动手打她。先是揍嘴巴子,她喊不疼,要我们使点劲、用点力;后来几个男的便用脚踹,没有目标地随便乱踹,不一会儿肖荣身上便青一块紫一块的了,浑身没有一处好地方了,整个脸部都肿了起来。肖荣这个时候也老实了很多,不那么喊叫了。大伙儿一看这个办法奏效,就继续开始拳脚相加,一直把她打得趴在地上一动不动了……
这个时候,金明东觉得有些不对劲,就说会不会死了,不行送医院吧。我们三个人齐口说不可能,练功的人都有“师父”的“法身”保护,“汽车都撞不死”,我们怎么能把她打死呢?
事实上,肖荣真的死了。她被我们四个人活活地打死了……
2008年11月,金明东,我,高洪庆和王海鹏分别以故意杀人罪被长春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处徒刑15年、无期、无期和死缓。
现在看来,法轮功真是害人、害己、害社会。如果我们不痴迷法轮功,我们能把一个因练功而精神失常的人当成“魔”去除吗?把一个人活活打死,还以为是在做善事,帮助她。当初我们追求的是做好人,向往的是金光闪闪的天堂,可如今我们却沦为阶下囚,成为人民的罪人。而死者更加可怜,她的亲人该是多么痛苦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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